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吳姓人夫被妻子指控外遇程姓女子,兩人不僅互傳「我是妳後半輩子的光」、「老公」等曖昧訊息,還在對話過程中討論如何到旅館碰面、發生過15次性行為等事情。吳妻憤而對丈夫、程女提告求償100萬元,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兩人確實有「超友誼」的關係,最終裁定他們應連帶賠償18萬元較為適當。
▲吳男被控外遇,且與外遇對象發生過15次性行為。(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吳妻在判決書中主張,丈夫自2023年6月起與程女透過LINE傳送曖昧訊息,包含「我是妳後半輩子的光」、「我對妳不離不棄」等等,程女也回覆「我可以毫不猶豫跟你結婚」、「老公」、「知道你結婚,雖然很難過但又能怎樣」。
更讓吳妻無法接受的是,丈夫竟然和程女在對話中討論如何前往旅館碰面,甚至提及過去曾發生15次性行為等事,種種行為嚴重侵害她的配偶權,因而決定對兩人提告求償100萬元。
吳男和程女挨告之後並未出庭,僅以書狀答辯否認吳妻的指控,並主張吳妻求償金額過高。
但台北地院法官認為,吳男與妻子對質時,坦承與他人發展婚外情,而且在證據對話訊息中,他與程女也的確討論到結婚、旅館以及性行為等事,綜合所有證據,足以認定他與程女確實有共同侵害吳妻配偶權的行為,且均屬於故意行為,最終判兩人應連帶賠償18萬元較為適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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