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台中呂姓男子因涉嫌竊盜案件,2023年5月間透過視訊開庭時,竟對女檢察官痛罵「臭耳聾」、「破X」等不雅字眼,事後卻辯稱當時是在自言自語。不過,台中地院法官勘驗視訊對話過程,發現呂男當時口出惡言就是在回應檢察官的問題,因此不採信他的說詞,並依侮辱公務員罪判處拘役12日,得易科罰金1萬2000元。
▲呂男開庭時竟當場辱罵女檢察官。(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呂男因為涉嫌竊盜案件,2023年5月30日在法務部透過遠距視訊設備,接受台中地檢署偵查庭訊問時,他明知鏡頭另一端的人是檢察官,仍以台語辱罵對方「臭耳聾(意指耳聾)」、「破X(意指與許多男性發生性關係之女性)」,甚至罵出一字經等髒話,因而再吃上一罪。
呂男挨告之後辯稱,他當時確實有講過那些話,但並未指名道姓,也不是對著檢察官講的,「難道不能自言自語?」
不過,台中地院法官檢視當時的開庭視訊過程,發現呂男與檢察官是採一問一答方式進行,檢察官提問,「為什麼聽不懂檢察官問你的問題?」呂男則回答,「就聽不懂,妳是臭耳聾、破X」,顯然呂男說出的不雅字眼就是在回應檢察官的問題,而非自言自語。
法官認為,呂男在檢察官依法訊問時,漠視公權力,還對檢察官當庭辱罵,侵害檢察官執行職務的嚴正性,犯後仍一再辯稱是自言自語,直到本院審理時才坦承犯行,行為確實不當,考量到他的家庭狀況、經濟收入等因素,最終依侮辱公務員罪判處拘役12日,得易科罰金1萬2000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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