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召女剛上車就被抓 馬伕「為賺200元」1原因沒緩刑

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陳姓男子2023年6月間擔任某應召站的馬伕,賺取時薪200元的酬庸,事發當日剛將應召女A載到指定地點,沒想到客人取消交易,結果A女一回到車上,兩人就被埋伏的警方當場抓包。士林地院法官審理後,依共同犯圖利媒介性交罪判處陳男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且因為他有多次妨害風化前科,所以不予宣告緩刑。

▲汽車,方向盤,交通,行人地獄,斑馬線,馬路,紅燈,路口,轎車,車頂,車輛。(圖/ETtoday資料照)

▲陳男擔任馬伕負責接送應召女。(示意圖/ETtoday資料照,與本案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陳男原本在某應召站擔任馬伕,負責開車載送應召女前往指定地點完成交易,就可以拿到時薪200元的酬庸;而台北市內湖警分局的警員執行專案勤務時,在網路上與應召機房攀談,於是假裝成客人與業者約定碰面的時間、地點。

陳男2023年6月9日接獲通知,開車將A女載送到指定地點,沒想到「客人」臨時告知取消交易,A女只好折返,結果人一坐上車子,他們就被埋伏的警員當場抓包。

士林地院法官認為,陳男有多次妨害風化前科,出監之後仍不知警惕,又跑去擔任媒介違法性交易的馬伕,敗壞社會風氣,考量到他犯後已坦承犯行,態度尚可,最終依共同犯圖利媒介性交罪,判處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12萬元,但不予宣告緩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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