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歲女健身教練和人夫交往,挨告要賠40萬元。(示意圖/取自Pexels)
記者郭玗潔/屏東報導
18歲女健身教練小雅(化名)在職場認識人夫並交往,人夫激戰時不想戴套,哄騙她說「有了就生」,不料小雅懷孕後,人夫卻叫她拿掉,而後正宮也從小雅在抖音上發布的資料,得知她與丈夫搞上床懷孕,怒告小雅和她父母求償60萬元,並與丈夫離婚。屏東地院審理,判小雅侵害配偶權屬實,要賠40萬元,父母則免賠。可上訴。
正宮指控,小雅明知丈夫已婚仍和他交往,還在抖音上分享兩人出遊紀錄,她也從抖音發現小雅懷孕。雙方約出來見面詳談後,小雅承認和丈夫發展戀情,因小雅年僅18歲,她認為小雅父母監督不周,也得連帶賠償60萬元。
全案審理時,小雅表示經友人介紹認識人夫,人夫立即對她展開追求,她因有男友而婉拒,而後她結束感情關係,人夫謊稱已離婚,兩人才在一起,期間有發生性關係但沒有懷孕,而後發現人夫已婚就主動分手,還罵他「頂級渣男」。
法官檢視小雅和正宮的對話錄音,小雅表示當時她對人夫說「你有老婆然後你又有小孩子,我覺得這樣不是很好」,不過人夫說「我遇到好幾個女生,都想跟我在一起」等語,顯然在交往時就知道人夫已婚。
另外正宮問「好妳內射但是妳們沒有打算吃(避孕藥),就是事後藥還是什麼的嗎?」,小雅回「那個時候我有問他說,你有沒有要戴一下這樣吧?他就說比較爽之類的,就是比較舒服之類的話,他就說有、有了就生」,而後小雅懷孕,人夫卻說「拿掉」,推說正宮不願意離婚,兩人發生爭執。
法官認為,對話顯示小雅受孕對象為人夫,已侵害配偶權,要賠40萬元。不過小雅高中肄業,案發時也年滿18歲,擔任健身房教練,已屬自力謀生者,又在職場認識人夫,縱然是同住家人,也無法監督、干涉她的私人感情,判小三父母免賠。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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