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勞工局,3日南門勞工育樂中心辦理「職場大小事講座」,邀請前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律師主講「迎戰性騷 新法起跑」。(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台南市勞工局,3日南門勞工育樂中心辦理「職場大小事講座」,邀請前勞委會主委王如玄律師主講「迎戰性騷 新法起跑」,帶社會大眾一起瞭解近期性平相關法規修法的原因、內容及對各界的影響。
勞工局長王鑫基表示,去年台灣及世界各地陸續發起「Me Too」運動,受害者透過社群媒體勇敢發聲並抗議性別暴力、性騷擾和性侵害事件,促使各界重新檢視性平相關法規的保障內容與範圍,在多方努力下,立法院於2023年7月三讀通過《性別平等教育法》、《性別平等工作法》與《性騷擾防治法》(合稱「性平三法」)之修正案,希望透過修法通盤檢討,完善保障範圍,不再漏接被害人,今天邀請王如玄律師,以生活實務案例,帶大家一起瞭解「性平三法」修法前後的保障範圍與內容差異。
王如玄律師提到,「性平三法」以保護被害人為核心,跟校園有關的適用《性別平等教育法》,跟職場工作有關的適用《性別平等工作法》,其他的則適用《性騷擾防治法》,所謂法網恢恢,疏而不漏,此次修法除增修職場性騷擾適用範疇、增訂權勢性騷擾定義、更強化雇主防治意識及責任,增加行為人為負責人的行政裁罰,並強化外部申訴及監督機制、完善被害人保護及扶助機制如延長申訴時效、提供被害人法律諮詢及扶助,最後針對加害者,增訂停職或調整職務的暫時性措施,同時提升性平會調查成員的性平意識水準與專業,並授權民間專業人士或團體一同協助調查,希望藉由修訂健全的法令與機制,打造真正性別友善的環境。
王律師也談到,此次修法將性騷擾納入規範,而性騷擾的定義頗為廣泛,舉凡一切不受到歡迎,與性或性別有關的言行舉止,讓被害人感到不舒服、不自在,覺得被冒犯、被侮辱,在嚴重的情況下會影響到被害人就學或就業的機會或表現者皆屬之,大致上可以分為「性的騷擾」跟「性別的騷擾」,除一般大眾較熟知的身體行為,如:不當肢體接觸、緊抱、強吻、逼近、尾隨外,也包含言語騷擾、眼光打量、張貼或發送具性暗示的照片、圖片或文宣等樣態,甚至包括性別上的騷擾,像是帶有性別歧視或偏見的言論,嘲諷、羞辱或貶抑被行為人的生理性别、性別特質、性別認同或性傾向之價值或尊嚴者均包括在內,範圍廣泛,是為了能夠保障社會多元群體,而我們對於與自己不同的群體,也應抱持尊重、友善、包容的態度與之互動,才能使社會更加平等友善和諧。
勞工局「職場大小事講座」下一場將於3月16日辦理,邀請AiCity成就數位-張財銘總經理,教大家如何快速活用AI,成為”職場/ESG公民社會”的斜槓高手,有興趣的朋友,歡迎揪團上勞工局的網站報名參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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