快訊/民進黨提告求償100萬 黃揚明「深感榮幸」5點聲明回應

▲▼ 資深媒體人黃揚明。(圖/豈有此呂)

▲針對民進黨提告求償100萬,黃揚明5點回應,「寧鳴而死,不默而生」。(圖/豈有此呂)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資深媒體人黃揚明近日在節目上爆料,民進黨開出8位數字利益,爭奪立法院正副院長大位,因此遭民進黨提告並求償100萬元。對此,黃揚明5日晚間發布5點聲明,針對自己成為民進黨打贏總統選戰後,第一位由該黨主動提告的媒體人「深感榮幸」,他未來仍會站在監督執政者的崗位上,寧鳴而死,不默而生。

針對民進黨提告並求償100萬元,黃揚明5日晚間在臉書發布聲明,全文如下:

今晚,我在TVBS《國民大會》節目中,得知民進黨中央對我提告、求償100萬元的消息,對許多媒體同業抱歉的是,第一時間我人正在錄影,無法即時回應,還請見諒。

正式回應如下:

謝謝民主進步黨、謝謝賴清德準總統

一、《中華民國憲法》第11條規定:「人民有言論、講學、著作及出版之自由。」另,第16條明定:「人民有請願、訴願及訴訟之權。」媒體記者為善盡監督職責發聲,民主進步黨為捍衛清譽提告,皆為民主社會常態。

本人能成為民主進步黨黨主席賴清德今年1月13日當選總統後,第一位由該黨主動提告的媒體人,深感榮幸。

二、民主進步黨提告案情,我已在上週六(2月3日)網路節目結束後,在本人粉專簡略說明,在此不多加贅述。

三、本人採訪所知內容比本人所說內容還多,絕非如民進黨聲明所言「未盡合理查證義務」,相關佐證會在法庭上提出。

四、本人回憶起初任記者前三年,月薪約為3萬多元,民主進步黨提出的求償金額100萬元,對一個初入社會的菜鳥記者,不吃不喝都要2年多才可能賺得到,此舉若意圖使媒體記者噤聲,有絕對威嚇效果。

今年起,民進黨每年可獲得國庫撥給的政黨補助款2.4億元,真的要做公益,大可捐出更多款項,甚或透過執政政策手段照顧更多弱勢,無須假借提告求償「做公益」來博取美名。

五、我仍會持續站在監督執政者的崗位上,寧鳴而死,不默而生。
再次謝謝民主進步黨、謝謝賴清德準總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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