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綽號「陳老師」的角頭陳來發,1999年於北市士林區某卡拉OK店討債殺人,以槍射擊被害人,案發後遭通緝達近24年,日前他以為25年追溯期快過,跑回「老巢」社子區活動,遭警逮補並收押。士林地檢署今(6日)偵結,依殺人罪將他起訴,全案移審士林法院。
全案因「賭債糾紛」引起,起訴指出,1989年間,阿忠欠阿森25萬賭債,阿森欠陳來發35萬賭債,陳來發因為有資金需求,就跟阿忠表示「阿森欠我35萬,如果你給我10萬,就可以抵掉阿森債務」,阿忠同意便交付10萬給陳來發。
豈料,1999年12月初,阿森也有資金需求,就跟阿忠討債,阿忠嚇壞以為10年前陳來發就把10萬給他,阿森回並沒同意抵債約定,且他欠陳來發也不是35萬,所以沒辦法接受這個說法,阿忠只好答應阿森還15萬,並約定1999年12月10日一起出面,三方對帳。
阿忠邀2人到他在社子街經營的卡拉OK店,阿森也找阿明來,不久之後,陳來發則帶著160公分「甲男」、174公分「乙男」到現場。此時,陳來發與阿森就在唱歌舞台旁談判,阿森拒抵債發生口角衝突,「甲男」突掏出預藏的槍指向阿森、陳來發、阿忠、「乙男」見狀,也認阿忠態度不好,心生不快。
此時,陳來發、阿忠及「乙男」以台語對「甲男」說:「開下去」,「甲男」就對阿森腹部開1槍,但卡彈無法射擊,陳來發則拔出開山刀砍殺阿森,阿明見狀想搶刀,並舉起店內椅子反擊「甲男」,阿忠則拿棍子攻擊阿明,導致阿明頭破血流。
▲逃亡近24年的槍手陳來發遭檢舉返回士林社子區活動,警方12月埋伏將他逮捕歸案。(圖/記者張君豪翻攝)
陳來發、甲男、乙男在阿明逃離店家後,仍持續攻擊阿森,陳來發更拿開山刀砍殺,乙男則徒手暴打,甲男排除槍械故障後,多次對阿森開槍,3人隨即落跑,阿森也因此受21條深淺不一鋭器傷、腹部槍傷等,案發後2天在慶生醫院身亡。痛失愛夫的阿森妻子也提起告訴。
然而,綽號「陳老師」陳來發,案發後開始藏匿在新北市及桃園地區,為躲避警方查緝並無固定居所,外出也多利用深夜步行,或騎腳踏車,身上絕對不帶任何證件,對自己出入行蹤極為小心,因此長年潛逃未被警方查獲,直到去年12月21日到社子某熱炒店用餐,遭警逮補,結束逃亡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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