春節搭小黃車資加成 屏東監理站:不跳表罰9000元

2024年02月7日 15:30

▲屏東監理站監警聯合稽查小組針對各運輸場站聯合稽查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屏東監理站監警聯合稽查小組針對各運輸場站聯合宣導、稽查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屏東縣政府已公告春節期間計程車運價加成實施方案,今年春節加成期間為2月5日0時起至2月14日24時止,共10日,需使用計費表內建功能選取春節加成按表收費,額外向乘客加收費用,違反規定將被罰新臺幣9,000元得不償失。

▲屏東監理站監警聯合稽查小組針對各運輸場站聯合稽查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屏東監理站監警聯合稽查小組針對各運輸場站聯合稽查             。(圖/記者陳崑福翻攝)

屏東監理站指出,計程車業者及駕駛人應遵守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91條規定,除應裝設計程車計費表,按表收費,並列印乘車證明供乘客收執。為保障乘客搭車權益,該監理站監警聯合稽查小組針對各運輸場站持續不定期擴大聯合稽查,加強取締及宣導。

屏東監理站站長羅振瑞呼籲搭車民眾,如果遇到有未按表計費情形,請提供相關事證(搭乘日期、乘車起訖點、車號、駕駛人姓名等相關佐證資料)以信件、傳真或電話傳送本站,經查證屬實者,將依規定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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