獨/女師性侵小6童還產子 喊冤自己才是受害者「孩子不會給對方」

▲▼老師是個作育英才的職業,一舉一動都會影響學生深遠。(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桃園女老師性侵小六男童判刑17年半,她稱她才是受害者。示意圖非本文當事人。(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劉人豪/桃園報導

桃園市一名國小女老師,與班上小六男學生產生情愫,9度利用機會性侵男學生,不僅在某個學期開學第一天就發生關係,最後更懷孕生子,一審遭桃園地院重判17年6月,女老師不服,上訴第二審中。這名老師向《ETtoday新聞雲》喊冤表示,被性侵的是她,她才是真正的受害者,批評該生習慣性說謊,且感到背後有股力量在影響案情,希望司法能公正審判,法官能傳喚真正在場的證人,讓他們說實話。

女老師透過e-mail告訴《ETtoday新聞雲》,自己才是真正被性侵的被害人,而且是該生說謊,事發後該生表現一切如常、日常生活也無任何異狀,升學後還一直主動聯繫她;反而是她遭對方性侵後,出現輕生念頭,直到知道懷孕聽到孩子心跳,實在不忍心,並堅持把孩子生下來後,才慢慢將輕生的念頭去除。

女老師表示,事件緣由是2020年9月時,有其他學生向她反映,說該生會騷擾其他女生,經她詢問後,該生即在群組放話要找有社經背景的家長處理她。而她遭性侵後,2021年時她曾與該生對質,「對方清楚我從未傷害他,明顯表示他就是要害我」。

她也對判決表示不滿,強調自己開庭前提交的證據,法官完全沒有看,庭審過程也沒有讓該生接受交叉詰問,還扭曲她的證詞,甚至將對她有利證詞張冠李戴,「我才是真正的受害者」。

至於生下的孩子,女老師強調「絕對不可能交給對方」,並控訴在此次案件發生後,一直感到背後有股力量在影響案情,「看到一審結果更坐實有人為操控」,只祈求司法能公正審判,法官能傳喚真正在場的證人讓他們說實話。

女老師指出,法律該保護的是真正的受害者,而不是「未成年」,未成年說謊雖不用負責,但不表示可以無限上綱。未成年犯錯雖可以被原諒,但不表示他們可以為所欲為、逍遙法外。

●《東森新媒體ETtoday》關心您:若懷疑孩童遭受身體虐待、精神虐待或是性侵害、性騷擾,請打113保護專線。

● 《ETtoday新聞雲》提醒您,請給自己機會:
自殺防治諮詢安心專線:1925;生命線協談專線:19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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