買電動車竟爆炸!孝子母燒傷殞命 攤商網購裝不明鋰電池下場曝

▲▼三重阿嬤的電動三輪車電池爆炸起火,警消到場已撲滅,3人傷燙傷送醫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電動三輪車購入9天即爆炸起火,導致老婦燒燙傷不治 。(圖/記者陳以昇翻攝)

記者劉人豪/新北報導

新北市三重區一名50多歲的陳姓男子為孝敬行動不便的8旬老母親,2022年12月在重新橋下向陳姓攤商購入一輛電動三輪車,不料9天後陳男要載老母親出門時,電動三輪車內鋰電池卻突然爆炸起火,造成陳母嚴重燒燙傷,經送醫搶救26天後仍因糖尿病加上傷口感染而宣告不治死亡。新北地方法院依過失致人於死,處陳姓攤商有期徒刑6月,緩刑4年。

檢警調查,陳男2022年12月25日在三重區重新橋下跳蚤市場向66歲的陳姓攤商購入一輛電動三輪車,作為平常載送行動不便的老母親之用,不料購入僅短短9天,隔年1月3日陳男要載母親外出就醫時,才剛啟動三輪車電源,鋰電池就突然爆炸起火,由於火勢猛烈,造成陳男及母親燒傷,另名協助滅火的家人也遭到波及,3人均送醫治療;由於年邁的母親行動不便、事發後下肢有超過20%燒燙傷,且本身患有糖尿病,經住院搶救26天後,仍因傷口嚴重感染,宣告不治死亡。

新北市消防局火調後,研判係電動三輪車鋰電池未經合格檢驗而釀禍;檢警立即循線調查電動車來源,並找上陳姓攤商,同時吊扣多輛電動三輪車。經追查,檢警發現陳姓攤商除在跳蚤市場賣三輪車,同時也在萬華區開設電動自行車行;而陳姓攤商竟從網路平台購買來源不明、未經合格檢驗之鋰電池安裝到電動三輪車上進行販售,導致爆炸起火釀禍。

偵查期間,陳姓攤商坦承確實有賣電動三輪車給被害者一家,但認為死者本身年事已高,且患有慢性病,致死原因不盡然全與事故有關;是後攤商雖與死者家屬達成和解換取部分撤告,但檢方認為陳姓攤商販售來源不明之鋰電池,因此仍依過失致死罪嫌將其起訴。

判決書指出,陳姓攤商透過網站購入來源不明且未經檢驗程序的鋰電池後,即擅自將之安裝於三輪車,陳男購買後給母親使用,行駛中鋰電池不明原因爆炸並快速起火燃燒,導致陳女死亡,新北地方法院依過失致人於死,處有期徒刑6月,緩刑4年,並賠償家屬50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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