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2022年士林夜市裡大東路與大南路交界口,高牆多出3D萌虎動畫,不時賣萌撲向人群,還有追著烤玉米栩栩如生模樣,讓不少遊客停駐觀賞、拍照打卡,但日前有媒體報導,牆面遭法院貼封條。《東森新媒體ETtoday》實際查證,萌虎身影仍在,而其著作權鬧雙胞因此告上法院遭假執行。
有媒體報導指出,本月5日萌虎電視牆遭法院貼上封條,疑似廠商與業者有糾紛,《東森新媒體ETtoday》7日實際走訪,發現栩栩如生小萌虎從牆面衝出來飛撲蝴蝶的模樣仍有播放,封條也不見蹤影,附近店家則表示影片沒有停放過,應該是誤會。
《東森新媒體ETtoday》經查,「士林萌虎」是由豪器飛帆與沙漠魚科技公司合作,共同開發、製作該影片,著作權雙方共有,並與強勢凱瑞科技公司約定由豪器為其設置曲面LED牆,並提供牆面的錯視3D動畫播放影片內容,雙方合作方案僅限於協助設置LED曲面燈箱及提供影片播放,並未約定影片著作權由強勢公司享有。
▲士林萌虎 。(圖/記者黃宥寧攝)
但強勢公司卻向大眾媒體及北市產發局宣稱自己是「士林萌虎」的著作人,誣指有所謂不相關的公司署名及LOGO播出,認已受到侵權,提告求償100萬。
強勢向法院表示,「士林萌虎」影片是他們出資聘請豪器製作,更提出與豪器討論草稿圖樣等對話,而影片裡置入的商標都需經強勢同意,強調雙方契約是將影片連同電視牆全部出售給強勢,使他們取得影片及電視牆所有權及著作權,縱任無法證明影片著作權是約定強勢享有,至少有約定他們是影片著作財產權人或有使用影片的權利。
強勢公司股東作證說,當時是虎年,想做一隻老虎童趣、可愛一點,把要的內容告知沙漠魚公司讓他們去做,過程中有來回修改,但就動畫著作權歸屬於何人所有,並無明確約定;沙漠魚股東指出,當時雙方並無約定影片完成後著作權歸強勢享有,而沙漠魚曾就動畫內容提及「你的會很厲害,光大便噴出來」、「你的會贏啦」、「誰的大便能像你一樣噴出來」等對話。
▲士林萌虎 。(圖/記者黃宥寧攝)
法官看雙方對話紀錄截圖,得知是沙漠魚公司顏姓代理人將放置logo的內部測試影片連結貼到群組,然而強勢回「姐應該也放一下我們公司logo啊」,代理人說「那你自己放,這是內部測試用的」、「等最後版本出來幫你做一個」,故得知,士林夜市LED牆是強勢承租,但不代表著作權歸他們,再據相關證據等,認「士林萌虎」影片的著作人及著作權人均為沙漠魚、豪器所有。
然而,強勢公司不僅讓他人誤會是影片著作財權人,且北市產發局也因此跟沙漠魚終止合作關係,暫停擔任「雙十萌虎賀國慶」快閃計畫指導單位,並撤回產發局logo露出,認沙漠魚商譽確有受到相當程度損失,故判強勢公司應賠10萬,且不得使第三人為重製、改作、散布、公開播送、公開傳輸。
記者向士林地院查證,確實是依判決假執行貼上封貼,預防債務人在終局判決確定前脫產;對此,沙漠魚也低調回應:「這部分已經進入司法了,公司希望不要浪費社會資源,所以就低調處理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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