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劉人豪/高雄報導
2023年3月,高雄市發生死亡車禍事件,一輛小貨車行經仁武區186甲縣道,在過彎時突然失控,整輛車衝到對向車道,迎面撞上2輛機車,其中第1位男騎士閃避不及被撞身亡,第2位女騎士跳車躲過一劫,橋頭地方法院依過失致人於死罪,判處小貨車林姓駕駛有期徒刑10月。
▲小貨車失控撞上2機車,其中1名女騎士及時跳車,保住一命。(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該起事件發生在2023年3月8日,林姓男子駕駛小貨車行經仁武區學府路(186甲縣道),在過彎時失控衝向對面車道,高速迎面撞上2輛機車,造成第1位騎士22歲李姓男大生當場重傷,送醫後因傷勢過重宣告不治,第2位王姓女騎士則跳車躲過一劫。
判決書指出,林男於2023年3月8日12時32分許,駕駛小貨車沿高雄市仁武區學府路由西向東方向行駛,行經「無極金鳳宮」前路面繪有「慢」及速限「40」之標字,並設有險降坡標誌之下坡路段時,以時速40至50公里之速度行駛,以致小貨車失控偏離車道而駛入對向車道,此時李男騎車沿學府路由東往西方向行駛,遭失控小貨車迎面碰撞,導致李男頭部外傷併顱腦損傷、胸腹部鈍力傷、全身多處創傷等傷害,經送醫救治,到院前因心跳停止,經實施心肺復甦術,仍於同日13時50分許因創傷性休克死亡。
▲▼貨車過彎時失控撞上2機車,造成22歲李姓男大生重傷,送醫搶救後仍傷重不治。(圖/記者吳奕靖翻攝)
法院審酌,事故地點為左彎下坡路段,除路面繪有速限「40」之禁制標字外,另設置「慢」、險降坡及安全方向導引等警告標誌,無非用以提醒駕駛人該路段屬易肇事路段,應謹慎小心,林男貿然超速行駛而肇致本件交通事故,致李男喪失寶貴性命,考量林男犯後坦承犯行,另衡酌林男與李男家屬間因賠償金額未能達成合意,致未能達成調解,橋頭地方法院依過失致人於死罪,處林男有期徒刑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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