舅欠145萬元反向外甥女討「25年壓歲錢」 結局被打臉

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范姓女子控訴舅舅向母親借款190萬元,直到母親過世,仍有145萬元未還,發出存證信函也沒有理會,因而決定提告;沒想到舅舅反過來主張,要拿過往付出的費用抵銷,包含6歲前的扶養費、25年壓歲錢共6萬元等等,總計143萬餘元。不過,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並未採信舅舅的說詞,最終判他應給付范女145萬元。

▲▼ 開工紅包(圖/記者劉維榛攝)

▲舅舅以曾經給范女壓歲錢等理由,主張可以抵銷借款。(示意圖/記者劉維榛攝,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范女在判決書中主張,舅舅16年前以投資事業為由向母親借款190萬元,但只還了45萬元,後來母親生病住院,她曾透過LINE訊息請求償還餘款145萬元,卻沒有獲得回應,直到母親過世之後,她委請律師發函、寄存證信函,舅舅還是沒有理會,這才決定提告。

舅舅則反駁,他曾協助扶養范女至6歲,花費30萬元,每年還會給予壓歲錢,直到范女就業才沒給,25年來共計包了6萬元,加上過往給范母的投資紅利、合資購買生前契約等費用,他對范女的債權達到143萬4000元,應當可以抵銷。

不過,台北地院法官認為,舅舅雖然主張扶養過范女,但范女否認,加上他的前妻也否認,因此無法僅憑他的空言就認定此事為真;壓歲錢的部分,依照常理看來,壓歲錢是將自己的財產無償給與他方,並經過允受而成立的贈與契約,舅舅無法主張抵銷。

至於投資紅利和合買生前契約的部分,法官同樣認為舅舅無權主張,加上沒有其他事證可以證明他自己的說詞,最終判他必須返還范女145萬元。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