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車保固內拋錨卻須自付百萬修理費,車主提告吞敗理由曝光。(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黃哲民/台北報導
新北1名李姓男子買1輛賓士9人座商旅車從事私人包車旅遊服務,不料上路才2年,載客到清境農場途中突然失去動力,拖回原廠查出水箱冷卻液漏光造成引擎過熱受損,李男主張車子本身有瑕疵,向原廠求償132萬餘元,但新北地院一審判他敗訴,原因是李男愛車之前曾被機車對撞車頭,沒送回原廠檢修而失去保固所致,可上訴。
判決指出,李男2020年12月購買本案的商旅車,花了約200萬元,約定保固3年不計里程數。2022年12月24日傍晚5點多,李男載送外國旅客前往清境農場途中,踩油門突然沒動力,最後熄火罷工,他趕緊找同業接續客人的行程,自己把車拖回原廠檢查12天,發現冷卻水箱管路有破洞以致漏光,使引擎過熱故障。
原廠並指稱,李男2022年初開車與機車對撞,自行到未獲原廠授權的外廠修理但沒徹底修好,不符合原廠約定的保固條件,要李男自費120萬餘元的原廠修理費。
李男不服,表示買車後固定回原廠做1萬公里保養,前次車禍因原廠缺零件要等好幾周,他趕時間才到外廠修理,但之後仍回原廠定期保養2次,原廠技師卻沒發現水管破了,且此次故障前,儀表板沒顯示任何警告燈號,他懷疑原廠掩飾車子本身瑕疵,要求原廠履行保固責任。
但原廠不讓步,李男禁不起沒車停工數月的損失,先付清修車費繼續載客賺錢,並提告要求原廠以返還不當得利為由賠償他已付的修車費,外加他84天無法載客的營業損失12萬餘元。
▲新北地方法院外觀。(圖/記者黃哲民攝)
原廠抗辯指出,拆解發現李男的車引擎內部過熱受損,機油濾芯裡都是鐵屑,研判先前到外廠修理,沒注意水箱支架位移、前方橫樑變形,後因行駛不斷震動摩擦水箱下水管以致破裂漏水,非車輛本身有瑕疵,且行車電腦診斷紀錄顯示,李男的車事發前至少4次出現冷卻液不足的訊號,也在儀表板亮起燈號。
法官認為李男選擇到未獲原廠授權的外廠修車,已違反保固約定,而委託台灣區汽車修理工業同業公會鑑定,也研判外廠沒徹底修好,且故障前約1000公里時,儀表板曾亮燈號提醒「添加引擎冷卻液」,而故障前最近1次進廠定保是在3個月前,當時目視底盤沒發現滲漏粉紅色冷卻液。
法官並指李男的車本次故障時,還能重新發動上路前往原廠,途中在高速公路才再度拋錨無法重新發動,當時儀表板也亮起故障燈號,據此認定車子本身無瑕疵,本案故障屬於可歸責個人事由,判李男敗訴,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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