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心法官寫下370字白話裁定 勸怨偶親自閱讀「孩子非爭戰籌碼」

記者黃翊婷/台北報導

一對怨偶先前打離婚官司互相指責對方,後來又因為小孩探視問題鬧上法院。士林地院近日開庭審理,法官王昌國寫下370字的暖心建議,希望當事人雙方能親自閱讀,用語相當白話,包含如何教養孩子及實踐友善父母、別把孩子當成彼此爭戰的籌碼等等。

▲▼亞洲,亞裔,小孩,領養。(圖/CFP)

▲法官王昌國在判決書中用簡單易懂的詞句,勸兩位當事人實踐友善父母。(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法官王昌國在判決書一開頭便寫下370字建議,「寫在前面,兩造本人應親自閱讀」,內容提到,可以理解一般民眾看不懂法院文書,所以收到之後都會拿給律師看,甚至根本不看,但在這次的案件中,他覺得裁定內容對話的對象不僅是程序監理人,也包括孩子的父母。

王昌國強調,法院及律師的任務不包括在訴訟落幕後陪伴孩子或監督兩位當事人,案件終結之後,能陪在孩子身邊的只有孩子的父母,如何教養孩子及實踐友善父母,兩位當事人均責無旁貸,所以請務必親自閱讀,如果在開庭時雙方對於本裁定的內容一問三不知,或不清楚、問東答西等等,將有可能視具體情況而受有不利益的認定,例如認為態度消極、未善盡友善父母、疏忽培養親職能力或技巧等等。

該判決書中除了有裁定理由、結果,最底下還有一份「友善父母的具體實踐」的附件,內容包含友善父母的積極面與消極面,其中第2點直接標明,「勿以孩子為彼此爭戰的籌碼。」縱使父母間產生衝突與指責,也不代表孩子就要全盤接受,更不代表對方在與孩子相處時,會用同樣的態度與方式對待孩子,希望父母能多傾聽孩子內心的想法,適度讓孩子表達意見,雙方也要努力建立穩定良性的溝通管道,這才有助於孩子安定身心及成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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