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女子小花(化名)去年5月間透過包養網站結識網友阿偉(化名),兩人相約以8000元為報酬前往摩鐵開房間,沒想到阿偉只是出去一下再返回,小花就跑了;5個月之後,小花又以同樣方式想約人碰面,結果被阿偉認出,立刻報警逮人。高雄地院法官審理後,依詐欺取財罪判處小花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
▲小花趁著阿偉離開房間的空檔,自行落跑。(示意圖/CFP,與本案當事人無關。)
判決書中記載,小花2023年5月30日透過包養網站結識阿偉,兩人聊了一下之後,她便以8000元為報酬,約阿偉前往摩鐵開房間;同日晚間他們先是約在某超商會面,再由阿偉開車前往附近的摩鐵。
抵達摩鐵之後,小花要求阿偉先支付現金8000元,接著藉口手機忘在車上,請阿偉幫忙拿一下,她便趁機落跑。等到阿偉返回時,發現房間內空無一人,這才驚覺受騙。
不過,小花得手一次之後並未就此罷手,2023年10月1日她又以同樣方式想約人見面,結果被阿偉認出來,立刻報警逮人。
高雄地院法官認為,小花已經是成年人,卻不思以正當途徑賺錢,反而透過非法手段牟取私利,行為確實不該,考量到她已經坦承犯行,但並未返還得手的8000元,也沒有進行任何賠償,最終依詐欺取財罪判處拘役30日,得易科罰金3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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