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銓敘部。(資料照/記者李毓康攝)
記者陶本和/台北報導
「Dcard」公職版上,有一名網友發文指出,攸關公務人員的考績法新制草案,未來公職人員考績法或將改革,使原有的75%的高績效比例降至20%;換言之,原本有55%的甲等員工將被調整為乙等。對此,銓敘部長周志宏10日澄清,強調「沒有縮水」,表現特別突出的人反而會得到更多的考績獎金激勵。
該網友表示,目前制度中甲等人數佔比為75%,最高考績獎金為2個月,但新的草案將公務員考績等次分為「傑出」、「優良」、「良好」,其中最高獎金2個月「傑出」級別佔比僅有5%,「優良」的最高獎金1.75個月,其比例累計為15%;而其他80%將被劃分為最低等級「良好」,其獎金最高為1.5個月。
對此,銓敘部長周志宏表示,此一說法顯是誤解,銓敘部今年2月5日函請各主管機關表示意見的公務人員考績法修正草案,雖然考列「傑出」和「優良」等次的比率合計不超過15%,但是「傑出」、「優良」和「良好」3個等次的考績獎金分別是1.5、1.25和1個月,所以相較於現行75%考列「甲等」是1個月、其餘考列「乙等」是0.5個月的考績獎金而言,並沒有縮水的問題,表現特別突出的人反而會得到更多的考績獎金激勵。
周志宏說,本次考績法修正草案對於公務人員年終考績等次的名稱和比率作結構性改革,把現行甲、乙、丙、丁4個等次調整為「傑出」、「優良」、「良好」、「待改善」和「汰除」5個等次;比率則由「甲等」不得超過75%,調整為「傑出」不得超過5%,「優良」以上(包含傑出)不得超過15%,主要是考量現行75%的人列「甲等」同樣領1個月獎金,無從進一步區辨其中特別突出的人才,難以激勵公務人員更加追求卓越,且現行約近25%必須考列「乙等」,各機關和公務人員時有要求改進的建議。
周志宏指出,銓敘部參考近年赴日本、新加坡考察的經驗,審慎研議規劃上開結構性改革,新制各等次獎金經過計算,國家整體考績獎金的支出沒有減少,所以絕對沒有公務人員福利縮水的問題。
周志宏強調,新制針對5%「傑出」和10%「優良」這2個等次,屬於表現特別優異的人,增加為1.5和1.25個月的考績獎金,其餘考列「良好」的公務人員,則維持現行「甲等」的1個月獎金,草案還在徵詢各機關意見中,未來將綜整各機關反應和建議,研議妥適可行的修法草案,報請考試院審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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