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民雄火災悲劇弱勢義務人2幼子燒死嘉義分署停止執並捐助學金關懷救助 。(圖/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提供)
記者翁伊森/嘉義報導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嘉義分署為落實「公義與關懷」之核心價值,在執行過程中,如發現義務人因經濟困頓或遭逢變故而無力繳納欠款,除採取寬緩執行措施外,並透過轉介通報結合公私資源,給予及時的協助與關懷。
現年33歲設籍於嘉義縣大林鎮之何姓民眾因積欠110年ETC通行費、110年至111年汽燃費、111年牌照稅罰鍰、112年ETC通行費罰鍰等共計8,369元,移送至嘉義分署執行。不料何男家中突遭祝融,原本夫妻及五名子女,共一家七口所居住的三合院,於112年10月17日發生火災,造成其中二名子女不幸喪生。經查何男平日當粗工扛起經濟重擔,其妻則在家照顧小孩,縣府列冊低收入戶。
嘉義分署執行人員獲悉不幸事故後,隨即對其案件職權停止執行,並多方連繫社工、里長、子女就讀之學校等,詢問義務人及子女狀況,嘉義縣社會局表示,縣府將發送喪葬慰問金,並協助相關事宜,家中還有三名國小的孩子,已做好安置,並與學校密切連繫,加強關懷及心理輔導。嘉義分署分署長柯怡伶於日前至義務人位住處訪查,發現何姓夫妻居住在租賃之房屋內,屋內陳設十分簡樸,僅有簡單之生活用品,三子女則在學校上課。
何男表示夫妻非常疼愛小孩,他有時工作還會帶著三個較大的孩子一起工作,妻子則照顧年紀較小的二個孩子,一家和樂感情很好。
分署同仁關心何姓夫妻家庭生活狀況,致贈毛巾、餐具組等,同時捐款6,000元至其子女就讀之國小所設立之專戶,作為幫助就學之用。據何姓民眾表示,其目前係以勞力工作維持溫飽,會把握任何工作機會,努力養活家人。現場客廳桌上陳列著報紙的工作版,顯現其值此人生變故之際,仍舊堅強努力面對生活。
「執行有愛,公義無礙」向來是法務部及行政執行署之施政主軸,對於執行過程中發現弱勢義務人亟待救助時,嘉義分署均會主動關懷救急,轉介相關公私社福機關、團體,祈能幫助義務人度過難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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