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安南區一處公園的女嬰埋屍案,台南地檢署依殺人罪嫌將女嬰翁姓生母聲押,台南地院召開羈押庭審理後,以翁女坦承犯情,無羈押之必要,將翁女依2萬元交保候傳。(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發生在台南市安南區一處公園的女嬰埋屍案,台南地檢署依殺人罪嫌將女嬰翁姓生母於12日向台南地院聲押,吳姓男友檢察官另裁定3萬交保,法院召開羈押庭審理後,以翁女坦承犯情,無羈押之必要,將翁女依2萬元交保候傳。
台南市警三分局於2月8日下午5時15分許,接獲民眾報案,稱在安南區一處公園砂石堆旁,發現疑似有嬰兒頭顱,經員警趕赴現場勘查,初步研判為一具女嬰遺體埋藏在砂石堆下方,即立即封鎖現場,並成立專案小組積極查辦,同時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調閱上百支監視器鏡頭過濾分析,於46小時內迅速將涉案之女嬰生母及同居男友拘提到案,依殺人罪等罪嫌送辦。
三分局指出,本案係由專案小組擴大調閱周邊監視器循線追查,發現一女子趁深夜較無民眾進出時段,抱持物品徒步走向案發地點,逗留許久形跡可疑,依此特徵多方訪查沿線周邊住戶及輔以監視器影像交叉比對,最終鎖定翁姓女子(31歲)涉有重嫌,復於2月10日晚間,持拘票前台南市安南區翁女租屋處,將翁女及其吳姓男友(21歲)拘提到案,並查扣剪斷臍帶之剪刀、手機等相關證物,全案依殺人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於12日上午,依殺人等罪嫌向台南地院聲押翁嫌,台南地院下午召開羈押庭審理,法官認為翁女已坦承犯情,且生產後身體狀況不佳,實無羈押之必要,審理後裁定翁女2萬元。吳男另由檢察官裁定3萬元交保候傳。
據了解,檢方將於2月15日會同法進行解剖相驗,以進一步釐清女嬰真正死因,以調查翁女等所供是否屬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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