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園玩沙竟挖出「嬰兒頭顱」!生母棄嬰埋屍 獲2萬交保原因曝

▲台南市安南區一處公園的女嬰埋屍案,台南地檢署依殺人罪嫌將女嬰翁姓生母及吳姓男友聲押,台南地院召開羈押庭審理後,以翁女坦承犯情,無羈押之必要,將翁女及吳男各依2萬元、3萬元交保候傳。(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台南地院召開羈押庭審理後,因女嬰生母翁女坦承犯情,無羈押之必要,將翁女及吳男各依2萬元、3萬元交保候傳。(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文/中央社

台南市安南區一處公園沙堆中被人埋入一具女嬰遺體,警方追查後拘提女嬰生母翁姓女子及其吳姓同居男友到案,檢方偵訊後向法院聲押翁女,台南地院昨晚裁定新台幣2萬元交保。

法院裁定指出,翁女涉犯生母殺嬰、遺棄屍體犯行、羈押聲請書證據足認涉犯刑法生母殺嬰罪、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遺棄屍體罪、家庭暴力防治法等罪嫌疑重大。

裁定指出,考量翁女生產後未滿2月,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14條第2款情形,駁回檢方羈押及禁止接見通信聲請,准予翁女具保2萬元,並限制住居。

此案起於台南市政府警察局第三分局8日下午接獲民眾報案,指稱在安南區一處公園砂石堆發現疑似嬰兒頭部,員警到場勘查後找到一具被埋在沙堆下的女嬰遺體,追查發現翁女涉有重嫌,於10日前往翁女租屋處拘提翁女及其同居男友吳姓男子到案。

警方在偵訊後將翁、吳2人移送台南地檢署,檢方裁定吳男3萬元交保,並向法院聲押翁女。 經初步了解,31歲翁女與21歲吳男平日從事工地鷹架等勞力工作,經濟狀況普通,翁女聲稱吳男不知道她產下女嬰一事,她在產下女嬰不久後,獨自將女嬰帶到沙地埋下,至於女嬰死因及詳細案情有待檢警進一步釐清。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關鍵字: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