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蔡佩旻/雲林報導
雲林北港朝天宮加上北港燈會,年節期間湧入數萬人潮觀光,臨時攤販看準商機承租攤位,未料卻發生疑似里長帶著警員專開外地攤商紅單,引起攤商不滿進而投訴媒體。事件曝光後,里長私下向媒體回應,該路段是人行道及紅線,因里民反應才「協助警方執法」,懷疑有人非法收取租金才讓攤商無辜被罰。
▲北港鎮中山路徒步區攤商業者控訴警方針對違法設攤舉發是有選擇性、對本地業者與外地業者大小眼。(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攤商投訴指出,當天有一個阿伯帶著一名警察巡攤舉發,事後才知道阿伯為當地里長,而針對外地業者設攤區部開單,而擺在路中央的攤販都沒有被開單。攤商說,不服氣是因為我們是有向飯店繳費承租,合情合理設攤卻被開罰,而路中央隨意設攤沒有付租金的全都沒被罰,可見是針對我們。且過年期間繳了租金做生意還要被開罰單,等於都沒賺到錢。
▲攤商指出里長帶頭與警方來開單,專門找外地攤商的麻煩。(圖/攤商提供)
攤商指控里長帶頭與警方來開單,專門找外地攤商的麻煩,懷疑是想圖利當地業者。東華里長陳富森表示,這棟大樓外面行人道屬於道路地若設攤實屬違法,自蓋好二十多年來無人擺攤,所以在此之前從未發生過類似問題。因里民反應才「協助警方執法」,更懷疑是有心人士私下招租,非法收取租金讓攤商無辜被罰。
▲攤商指出里長帶頭與警方來開單,專門找外地攤商的麻煩。(圖/攤商提供)
北港警分局第五組巡官黃俊維表示,依據雲林縣政府建設處認定,北港鎮178號前騎樓係屬於退縮騎樓地,應視為人行道,警方9日接獲民眾檢舉,並依法受理告發。提醒民眾,「騎樓屬於道路範圍」,無論是住家或店家,「騎樓」都不可用固定式物品阻礙路人通行,警方接獲報案,均秉持依法行政予以舉發,以維護行人安全。
▲攤商指出,擺設在路中間的臨時攤都沒有被開罰,根本大小眼。(圖/記者蔡佩旻翻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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