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黃宥寧/台北報導
台南1名18歲護專肄業黃姓少女,加入詐騙集團擔任車手,搭車北上台北士林區向李姓被害女醫師收款120萬元,而李女早已與警方合作,並攜手演齣戲,當場人贓俱獲,扣得編號「0987」的造假工作證等施詐工具。士林地院審結,依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6月。
判決指出,被害人李姓醫師從2023年8月間誤信詐團投資,下載「華晨」程式,並依指示操作,陸續面交70多萬餘元,該詐團食髓知味,決定繼續騙,此時的李醫已發覺有異報警處理,並與警方配合將再與詐團成員約定8月15日下午於士林區某超商面交120萬元。
而輟學的黃女加入詐團後第8天,聽從「方丈」等人指示,先到新營區家樂福賣場拿取工作手機、工作證(假名:「李淑芬」)、印章、華晨投資公司收據等物,然後搭車到北市士林區準備與李醫面交。
▲黃姓女車手不知道李醫早已與警方合作,當場遭逮捕。(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黃女以為只要配戴署名「華晨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外派經理「李淑芬」工作證,就能在約好的便利商店,向李姓女醫師拿到錢,但警方早已在旁埋伏,等黃女要將蓋有其假名印章收據交給李醫時,伺機上前表明身份後,當場將她逮捕。
檢方據相關證據,依行使偽造私文書、3人以上共犯詐欺取財未遂及洗錢防制、洗錢未遂等罪嫌,將她提起公訴。
▲18歲黃姓女車手假工作證上顯示員工編號「0987」,諧音台語「你很白癡」。(圖/記者黃宥寧翻攝)
法院審理時,黃女委任律師替其辯護,她也全坦承犯行,法官認她已著手本件詐欺、洗錢犯行,而未得手財物,為未遂犯,審酌該案情節,按既遂犯之刑減輕。
法院認黃女不思以正當方法賺取財物,而加入詐欺集團擔任面交車手,以行使偽造文書方式取信被害人,想向被害人收取金錢,所為應值非難,無前科,素行良好,兼衡其犯後坦承犯行,自述五專肄業,未婚,從事飯店服務業、月收2萬5千元,依犯三人以上共同詐欺取財未遂罪,處有期徒刑6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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