搖一下5萬元!賽車場色男客抱女員工搖3下遭判刑5月定讞

▲▼性感女人、女子、性侵、性行為。(示意圖/CFP)

▲賽車場女員工遭色男客抱起搖晃,憤而提告。此為示意圖。(示意圖/CFP)

記者吳銘峯/台北報導

梁姓男子前年到桃園某賽車場時,自後方抱起賽車場女員工小麗(化名),前後搖晃三下,並觸摸到小麗胸部。小麗不堪受辱,提出告訴,最高法院審理後,將梁男判處有期徒刑5個月定讞,得易科罰金15萬元,等於搖晃一下,須賠償5萬元。

曾有竊盜前科,後來從事人力仲介的梁男,經常到案發地的賽車場消費,與賽車場員工熟識。案發於前年1月15日晚間6時44分左右,梁男尾隨小麗到男生廁所前的置物區,而後趁著小麗不注意,自背後擁抱小麗,並將小麗抱起前後搖晃三下,在環抱過程中梁男雙手觸碰到小麗胸部下緣,因小麗尖叫、反抗,梁男旋即將小麗放下。

小麗報警,並提出告訴。檢方傳喚梁男到案,梁男否認犯案,甚至還向檢察官發誓,但檢方不採信,仍依照「強制猥褻罪」提起公訴。一審法院審理時,梁男當庭表示:「我絕對沒有從小麗的背後將她抱起來這樣的動作,我是絕對不可能做這個下三濫的事情,我曾經在檢察官面前發誓過,如果有這樣的罪刑,有這樣惡劣的態度,我開車回臺中一定會出車禍,請庭上給我一個清白。」一審法院也不採信,將梁男依照「強制猥褻罪」判刑7月。

案件上訴第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期間梁男改口坦承:「我確實有從背後抱起小麗,但是我馬上就放下她了,我僅是跟她開玩笑而已。我知道這是不尊重她的行為,我願意誠心的跟小麗道歉、賠償,我以後也會謹言慎行,請求給我改過的機會。」梁男還提出10萬元的和解金,但小麗不接受。二審法院改依照「性騷擾罪」,將梁男判刑5月、得易科罰金15萬元。全案再上訴,最高法院日前駁回上訴定讞。梁男搖晃小麗三下須罰15萬元,等於搖晃一下就須賠償5萬元,但其實金額還有可能增加,小麗還可以針對梁男判刑定讞的犯行提出民事賠償訴訟,梁男必須付出更多賠償。

分享給朋友:

※本文版權所有,非經授權,不得轉載。[ ETtoday著作權聲明 ]

相關新聞

讀者迴響

熱門新聞

最夯影音

更多

熱門快報

回到最上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