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獸父性侵19歲女兒,最高法院駁回上訴、全案確定。(示意圖/記者周亭瑋攝)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台中一名男子阿德(化名)與19歲的女兒小花(化名)平時同居,沒想到他竟趁著按摩的機會,侵犯了親生女兒,因此被判刑1年2月。阿德對此不服、提起上訴,不過被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
根據判決書內容,小花原先是與生母同住,不過後來因為家庭因素,2018年間搬離,跑去父親的住處,與父親及父親的女友等人同居,小花擁有自己的房間,一家人相安無事。
不過,2020年某月,阿德趁著其他同居人熟睡時,透過通訊軟體傳送訊息給女兒,要求對方來到房間內幫他按摩,接著再趁機動手性侵。由於礙於親生父親的權勢,小花感到懼怕,也不曉得怎麼求援,只能忍了下來,並且躲回自己的房間。
豈料父親變本加厲,傳送了「剛剛舒服嗎」、「還要嗎」等訊息,在小花不敢反抗的情況下,進入女兒的房間動手性侵得逞。阿德逞慾以後,要求女兒不得對外張揚,更是將聊天紀錄給刪除,但小花實在承受不了壓力,透過通訊軟體向友人訴苦,並想要搬離住處。
▲阿德侵犯親生女兒,還將聊天紀錄刪除,要求不可張揚。(示意圖/記者周亭瑋攝)
阿德與女友對小花想搬離的意見不一致,小花感到十分苦惱,才將遭侵犯的事件告訴阿德女友的女兒,經過轉述以後,家裡其他成員才都知道這件事。阿德的女友得知,立即帶小花回房間,找到沾有精液的衛生紙團,並且帶去警局報案,全案因此曝光。
事後阿德否認侵犯,辯稱「有在女兒的房間內自慰」,才會留下沾有DNA的衛生紙團。不過,小花對此指證歷歷,證稱父親「生殖器小小1根」,且有早洩的情況,前後描述也一致,沒有矛盾之處,若非親身經驗,難以憑空杜撰。
因此台中地院、不採信阿德的說法,按照權勢性交罪判1年2月有期徒刑。阿德對此不服,提起上訴,不過遭到台中高分院、最高法院駁回,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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