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長腿美容師每月15萬包養!她被白嫖怒告性侵 反遭判刑5月

▲▼性,上床,性愛,約炮,約砲。(圖/pixabay)

▲小婷與陳男說好一個月15萬元包養費,不料對方事後卻不付錢,她提告對方妨害性自主反遭告誣告,判刑5月。(示意圖/pixabay)

記者吳佩蓁/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女子小婷(化名)3年前在網路上認識一名35歲的陳姓男子,她指控陳男為了談包養費誘騙她到汽車旅館,並疑似對她下藥性侵,她事後報警提告,不過陳男辯稱小婷是因為沒拿到15萬元包養費才對他提告,並提出當晚開房的影片,證明當時小婷意識清楚,還面對鏡頭喊「我腿很長」,二審台中地院審理後,依誣告罪,判處小婷5月徒刑,可上訴。

判決指出,陳男2021年10月6日透過微信認識擔任美容師的小婷,陳男見她身材姣好,隨即開口問對方是否願意被包養「給養嗎?」、「配合過一個長期8萬」,小婷則回「8萬我自己賺就好了」,最後雙方敲定一個月包養費15萬元。

隔天陳男開車到小婷家接她到汽車旅館「試車」,雙方發生性關係後,陳男卻未依約付款,小婷驚覺被騙,氣得到醫院驗傷,報警提告對方妨害性自主,並指控對方疑似對她下藥性侵,「我感覺茫茫的,身體開始發熱,像有性慾的感覺」。

陳男到案後否認犯行,表示雙方是合意約砲,當天他還載小婷去買飲料,之後一起在汽車旅館聊天抱抱,自然而然發生性關係,之後結束還一起洗澡,再載她返家,陳男也提出當晚在汽車旅館拍攝的影片,影片中他對著小婷說「長腿」,小婷回答「我腿很長,所以常常買不到褲子」,小婷全程意識清楚,因此經偵查後,檢察官以犯罪嫌疑不足,就陳男涉嫌強制性交部分為不起訴處分。

陳男獲不起訴處分後,隨即對小婷提告誣告,小婷卻改口稱她本來的意思是要提告詐欺及猥褻,是員警向她提議,她才改告陳男強制性交,並辯稱因為陳男同意給她15萬元包養費,還說會給她附卡使用,未來還能一起生小孩,她才「有條件同意」與對方發生性行為,沒想到結束後陳男卻推託月底才領薪水,之後又搞消失,她驚覺可能遭白嫖,才報警提告,一審台中地方法院簡易判決,依誣告罪,處小婷有期徒刑6月。

二審台中地院審理後,勘驗2人對話紀錄,發現事發後小婷曾傳訊陳男「區區15萬拿不出來」、「我現在就去醫院驗傷」、「等一下再去汽車旅館調監視」、「你看你是要匯款給我還是要等我去報警」、「超過8:30沒有回覆我就去報警」,認為小婷刻意隱瞞2人之間已達成金錢約定,是因陳男未履約才提告的重要事實,反而誣告對方強制性交,但法官審酌她在偵訊時自白犯行,依誣告罪,改判有期徒刑5月,全案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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