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安南區一處公園發生埋嬰案,翁女作案時間歷時約30分鐘,現在更成民眾不敢帶小孩前往遊玩的地方。(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台南市安南區一處公園的碎石土堆內,2月8日被人發現埋有1具女嬰屍,警方迅速將涉案翁姓生母及吳姓同居男友,依生母殺嬰等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檢察官將於15日解剖相驗釐清是否遭活埋,翁女在檢警調查中,疑有意一身攬起全部罪責,推說吳男不知情,吳男也一口否認知道翁女懷孕生產及作案情事。
檢警調查,31歲翁女在2月6日晚上8時許在家自行產女,到深夜10時許才出門前往公園動手埋屍,警方從調閱的監視畫面中,見翁女抱著女嬰前往公園埋屍地點,從進去到出來,約歷時30分鐘。
台南市警三分局2月8日下午5時15分許,接獲民眾報案,稱在安南區一處公園砂石土堆旁,發現疑似有嬰兒頭顏,經員警趕赴現場勘查,發現一具女嬰遺體埋藏在砂石堆下方,嬰屍埋得頗淺,肉眼可見碎石下女嬰頭部,立即封鎖現場,並成立專案小組積極查辦,同時報請檢察官指揮偵辦,調閱上百支監視器鏡頭過濾分析,於46小時內迅速將涉案之女嬰翁姓生母及同居吳姓男友拘提到案,依殺人罪等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台南地檢署檢察官於複訊後,裁定翁女21歲吳姓男友以3萬元交保,並將翁女依生母殺嬰、遺棄屍體等罪嫌向台南地院聲押,台南地院12日下午召開羈押庭審理,台南地院法官指出,翁女涉犯生母殺嬰、遺棄屍體等犯行,檢察官羈押聲請書證據足認涉犯刑法生母殺嬰罪、兒童及少年福利與權益保障法、成年人故意對兒童犯遺棄屍體罪、家庭暴力防治法等罪嫌疑重大,且翁女坦承涉案。法官考量翁女生產後未滿2月,符合刑事訴訟法第114條第2款情形,駁回檢方羈押及禁止接見通訊聲請,准予翁女具保2萬元,並限制住居。
據了解,翁女係在工廠當女工,與在工地當工人的21歲吳姓男友同居,在檢警調查時,卻稱她無法確定女嬰生父身分,說她懷孕、生產及相關犯情,吳姓男友並不知情,而吳男也向檢警表示他對女友懷孕一事不知情,更不知女友生產埋女嬰一事。
檢警雖對翁、吳2人所言認為離譜,並懷疑翁女有意袒護吳男,有意一身攬起全責,讓吳男得以全身而退,但辦案講究是證據,檢察官除決定2月15日會同法醫解剖相驗女嬰,查明女嬰是否遭活埋致死外,檢警也對翁女、吳男2人交往關係、社會背景、人際關係、就醫紀錄全面清查過濾,並採集翁女、吳男及死者女嬰DNA送驗比對中,務必釐清本案事實真相,依法究責。
不過此起引起社會大眾震驚的社會案件,也讓該公園成為兒童禁地,民眾都不敢帶小孩去遊玩,也讓台南市政府相當苦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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