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一名國中少女因感情糾紛案向歸仁分局報案,卻傳出遭處理員警私下喊價約砲,被害人在家長陪同再度向歸仁分局檢舉提告。歸仁分局調查指出,徐員未婚係不當追求,警方依法受理,調查後尚無約砲喊價及疑似性侵等行為,全案依性騷與跟騷法罪嫌送辦,徐員記過2次報局核定並調職,主管申誡2次。
▲台南市歸仁分局徐姓員警被控涉嫌不當追求案件女當事人,涉嫌跟騷及性騒被分局依法送辦、記過調職,並連累主管受申誡處分。(圖/示意圖、記者林東良翻攝)
據了解,台南市歸仁分局徐姓警員,2023年9月間據報處理男女糾紛案時,被控涉嫌以討論案情為由,留女被害人聯繫方式,但事後被害人家長向歸仁分局檢舉指控,徐員涉嫌向被害少女喊價約砲,家長懷疑被害人遭徐員性侵,警方依法受理並進行調查。
歸仁分局副分局長林逸新指出,2024年1月間接獲民眾檢舉,指稱歸南派出所前徐姓警員於2023年9月間因處理男女糾紛案,而認識該女性當事人,因徐員單身未婚,被控持續以臉書及Line通訊軟體聯繫女性當事人,有不當追求行為。
歸仁分局獲報甚為重視,立即派員展開調查,經調查後於2024年2月6日將徐員不當行為,以涉有跟蹤騷擾等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徐員另涉性騷擾部分,函請台南市政府家庭暴力及性侵害防治中心裁處。
歸仁分局指出,經查徐員目前未婚,被控有不當追求行為經查屬實,惟尚無所謂徐員有約砲喊價及疑似性侵等行為。本案雖然只是男女間不當追求行為,歸仁分局秉持不掩飾、不庇縱、不護短之原則,除將徐員依法移送法辦外,已報請台南市警局核定調整服務地區,並提報徐員記過2次報局核定,主管申誡2次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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