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警在執行交通勤務時,遭自稱有制服控的男子偷襲摸臀。(示意圖/記者林悅翻攝)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陳姓男子去年在台北市中山區,看到1名女警在忙著管控路口紅綠燈時,竟起色心,拿手機拍下自己從後方走向女警,並伸手摸女警臀部的過程,女警嚇到回頭喝斥,陳男還揚揚得意稱自己是「制服控」;台北地檢署認為陳男觸犯侮辱執勤中公務員、拍攝性影像等罪,考量陳男願賠15萬元取得女警原諒,15日給予緩起訴處分2年。
這起襲警事件發生在2023年8月9日晚上6點多,正值下班尖峰時段,被害女警在中山北路1段與市民大道交叉路口,操作著交通號誌燈箱,協助管控車流,剛好路過的陳男被女警專注值勤的身影吸引,打開手機錄影功能,拍攝女警工作情形。
接著陳男1手拿著手機,慢慢走向女警後方,另1手直接朝女警臀部摸上去,女警立即回頭查看,只見陳男持續錄影,並稱自己就是制服控,無法控制自己的行為,女警當場制止陳男的無理行徑,並呼來附近警力支援。
陳男觸摸女警臀部的畫面,都被自己的手機全程錄下,屬於性相關影像,同時也對依法執行勤中的公務員犯下了公然侮辱罪,經檢察官送調解,陳男認錯並希望分期賠償女警15萬元,女警因此選擇不再追究,但因陳男的觸法行為並非告訴乃論,因此檢察官調查後,給予緩起訴處分,並要求陳男在處分2年期間內繳清賠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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