晚安小雞、阿鬧擬拍「強姦摘器官」假影片 台網狂罵:判2年太輕

記者張方瑀/綜合報導

網紅「晚安小雞」與同夥「阿鬧」犯下煽動製造社會動亂罪,遭柬埔寨法院判處2年有期徒刑,每人罰款400萬柬幣。法院指出,兩人到柬埔寨目的是為了拍攝關於人口販賣、凌虐、強姦、人體器官交易的造假影片;這也讓許多台灣網友在柬埔寨西港省長的臉書留言表示,「判兩年真的太輕」、「千萬不要放過他們!」

▲▼ 晚安小雞、阿鬧。柬埔寨警方記者會。(圖/翻攝自柬中時報)

▲網紅「晚安小雞」與同夥「阿鬧」犯下煽動製造社會動亂罪,遭柬埔寨法院判處2年有期徒刑。(圖/翻攝自柬中時報)

柬埔寨西港省初級法院法官16日裁定,網紅晚安小雞與阿鬧犯下煽動製造社會動亂罪,判處2年有期徒刑,每人罰款400萬柬幣(約新台幣3萬元)。

▲▼晚安小雞、阿鬧遭柬埔寨警方逮捕。(圖/翻攝自Facebook/cambodiapolice)

▲晚安小雞、阿鬧遭柬埔寨警方逮捕。(圖/翻攝自Facebook/cambodiapolice)

法院表示,31歲網紅晚安小雞與34歲網紅阿鬧來到柬埔寨,目的是為了拍攝關於人口販賣、凌虐、強姦、人體器官交易的造假影片。在2月12日晚上,兩人透過臉書直播展示自己在一棟大樓被保安發現毆打,接著13日前往西港唐人街再次直播,在鏡頭前上演慌張逃跑,宣稱被人追捕並呼喊求救。

晚安小雞與阿鬧被逮後,更一度在15日的記者會中下跪求饒,但西港省長郭宗朗堅定表示,兩人犯下嚴重錯誤,根據柬埔寨法律規定,他們必須承擔法律責任,刑滿後才能驅逐出境,「我認為這個問題非常嚴重,如果我們原諒他們,那麼接下來有人會繼續捏造類似假象,抹黑柬埔寨形象。」

判決結果一出後,許多台灣網友也湧入郭宗朗的臉書留言,呼籲柬埔寨當局不要輕易放過兩人,「判兩年真的太輕」、「他們惡意攻擊你們國家」、「這個人是台灣騙子」、「一定要嚴辦」、「台灣有此人真的丟臉」、「千萬不要放過他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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