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衛生局人員到現場稽查 。(圖/衛生局提供)
記者陳崑福/屏東報導
有消費者於春節期間,到屏東縣東港一家「蚵仔吃到飽」海產店消費後,出現食物中毒情事,屏東縣政府衛生局接獲投訴,立即派員至現場稽查,針對業者未符合食品良好衛生規範準則部分,除責令業者限期改善外,已勒令業者停業清消3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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屏東縣政府衛生局今(16)日表示,該局於2月15日接獲有關東港鎮一家「蚵仔200吃到飽」海產店疑似出現食物中毒情形,截至目前該局共計接獲食品中毒通報之案件人數為13人;另有民眾來電反映食用後不適的有35人,目前已採集相關環境及人體檢體送驗,後續經行政調查結果如屬食品中毒案件,將依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15條規定,處6萬元以上2億元以下罰鍰。
衛生局提醒民眾食用烤鮮蚵時,務必要充分烤熟,切勿為了追求口感,食用未熟生蚵,避免引起腸胃不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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