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一名警察在警署內舉槍自轟。(示意圖/CFP)
記者王佩翊/編譯
日本三重縣一名20多歲男性警察2023年2月在警署內的廁所舉槍自轟頭部,傷勢嚴重當場失去意識,隨後經搶救奇蹟生還。警方16日則依違反刀槍管制法將他函送檢方偵辦,並祭出停職3個月的處分。不過他本人事發後便申請停職,得知處分後也主動申請離職。
根據《CBC電視台》報導,曾任職於三重縣四日市北警察署地域課的20多歲男性巡查2023年2月持警槍在四日市北警察署內的男廁隔間內自轟頭部,導致他本人當場失去意識,一度命危。
男子一共開了1槍,隨後被送往醫院搶救,所幸脫離險境。目前該名男子已經逐漸恢復且能夠說話,但是仍處於休職狀態。
男警事後在接受警方調查時坦言,「工作上進展不順利,與上司也無法好好溝通」才會選擇輕生。不過根據警方後續調查,警署內並未發生職場霸凌、過勞或孤立等情形。警方16日依違反刀槍法嫌疑將該名男性巡查函送檢方偵辦。
三重縣警隨後也對男子祭出2個月停職處分,不過他本人得知消息後已自請離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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