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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連2起煮食不慎火警 南消加強災後消防宣導

▲台南市安南區海中街77巷內1棟透天厝及北區北門路二段3樓公寓住宅,各發生1起因炊事不慎所引發的住宅火警,消防人員加強災後消防宣導。(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台南市安南區海中街77巷內1棟透天厝及北區北門路二段3樓公寓住宅,各發生1起因炊事不慎所引發的住宅火警,消防人員均會加強災後消防宣導。(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龍年春節剛過,16日於台南市安南區海中街77巷內1棟透天厝及北區北門路二段3樓公寓住宅,各發生1起因煮食不慎引發火警,二者皆因住戶烹煮時忘記關閉爐火而離開,造成食材久煮燒焦進而引發火災,不僅造成起火廚房半燬,更讓消防人員疲於奔命搶救火災,所幸火災當下屋內並無人在家,故未造成進一步傷亡。

經查台南市2022年起火建築用途分類以住宅火災佔最大宗,而住宅火災內起火處所以廚房為多,佔住宅其它處所比例達7成,而廚房起火原因9成皆為爐火烹調,而觀本轄年初迄今共發生3起住宅廚房起火案件,發現有二大共同特性,一者皆為因烹煮食物時人員離開所引發,其二為屋內皆未安裝住宅用火災警報器,由此可知多數民眾對於自身住家防火安全觀念仍相對薄弱。

▲台南市安南區海中街77巷內1棟透天厝及北區北門路二段3樓公寓住宅,各發生1起因炊事不慎所引發的住宅火警,消防人員加強災後消防宣導。(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針對此2起火災事後,消防人員除針對起火建築物周遭鄰里辦理災後訪視,強化附近里民防火教育外,更推廣住宅型火宅警報器功效鼓勵安裝,以即早爭取火災發生時應變時間,來保障生命財產安全。

第六救災救護大隊大隊長邱淵明表示,民眾於瓦斯爐具時應謹慎小心,預防廚房火災第一原則應有「人離火熄」的觀念,並選用具有「熄火安全裝置」、「溫度感知功能」或「使用時間異常遮斷功能」爐具,以降低因長時間烹煮而焦化起火,或溢出熄滅爐火而造成瓦斯外洩所產生的危害。

▲台南市安南區海中街77巷內1棟透天厝及北區北門路二段3樓公寓住宅,各發生1起因炊事不慎所引發的住宅火警,消防人員加強災後消防宣導。(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消防局局長李明峯表示,依據台南市火災預防自治條例第5條規定,出租住宅如未設置火警自動警報設備者,其管理權人應設置住宅用火災警報器並維護之,若違反規定,經通知限期改善,屆期不改善者,可處6千元以上、3萬元以下台幣罰鍰,並得按次處罰。如市民於本市承租一般住宅場所、學生套房雅房等的租屋市民,若發現房東沒有裝設「住宅用火災警報器」,可要求房東依法設置,若房東仍不設置,可撥打119向消防局或向轄區消防分隊反應,消防局會派員前往租屋處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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