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北一名醫師指控醫師娘偷吃3男,還生下1子。(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一名醫師結婚時,將台北市4處房地登記在妻子名下,不料才2年多兩人就離婚。醫師提告指控,妻子婚後在診所擔任護理師時偷吃3男,不僅和診所病人在診所過夜,還和供應商交往,又和另一名男子生下一子,將4人通通告上法院。台北地院審理,判醫師娘侵害配偶權要賠前夫60萬,另無證據顯示3男知道醫師娘已婚,或證據不足,全都判決免賠。
判決指出,該名醫師和妻子於2018年2月結婚,4月起就未和妻子發生性行為,並於2020年11月協議離婚,妻子卻在隔年4月生下一子,並和孩子的生父在產子5天後結婚。醫師以為小孩是他的婚生子女,每個月還給前妻2萬2418元生活費,扶養小孩5個月,提告要妻子返還扶養費,還要再賠他211萬2090元,也向小孩生父求償100萬。
醫師指出,妻子婚後在診所擔任護理師,在婚姻期間不只出軌1人,2020年3月還曾和一名診所病人互動親密,兩人在診所過夜,又與一名診所的供應商交往,也分別對兩名男子求償25萬元。
醫師娘和孩子生父則辯稱,醫師娘和醫師從2019年就分居,兩人多次談及離婚,且雙方離婚時醫師娘已懷孕5月,腹部有明顯隆起,既然醫師在離婚時表明放棄一切未提及的請求權,代表他明知醫師娘懷孕,仍同意拋棄相關一切請求權,
診所供應商則表示醫師提出的LINE截圖非完整對話,另一名男子也否認和醫師娘有染,指他只是診所的病人,和醫師娘本來就是朋友。
法官檢視相關證據,認為離婚協議書包含記載醫師須貸款2600萬,換取結婚之初登記在醫師娘名下的房產等,但並無隻字片語記載醫師同意拋棄侵害配偶權的請求權,審酌兩人結婚約2年、醫師娘侵權程度等一切狀況,判她要賠60萬。不過醫師並未舉證有扶養小孩,這部分請求則駁回。
另外,法官指出,醫師與醫師娘雖在同一診所工作,但診所同事都不知道兩人是夫妻,除了無證據顯示3名男子知道醫師娘已婚外,對於醫師娘是否和診所供應商、病人交往也證據不足,判3人免賠。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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