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輕生的高中生曾被認偷錢成「重嫌疑人」,生前激動怒吼「我沒有偷錢」。(圖/人本提供)
記者游瓊華/台中報導
去年2月18日台中市豐原高中一名高中生,因為不堪遭學校學務主任等人霸凌,在學校內撒白包後輕生,其霸凌案原本學校調查結果不成立,但教育局退回學校調查報告,並要求重啟調查,結果出爐,前學務主任、主任教官及一名校安人員確定霸凌成立,學校今(17)日重開教評會,決議將前學務主任停聘,而校安人員已於事件發生後離職,學校不再錄用,至於主任教官則由教育局召開軍訓教官人事評審會決議撤職。在事後一年後,還給受害高中生一個公道。
教育局指出,此案在去年2月發生,教育局對此遺憾事件發生不捨,積極要求學校展開調查,但學校態度消極不作為,去年3月23日教育局將校長、主任教官、教官及學務創新人員等有關人員,全數調離現職。
▲事件經過一年,學校今(17)日召開教評會,決議將前學務主任停聘,主任教官則由教育局召開軍訓教官人事評審會決議撤職。(圖/翻攝臉書/臺灣青年民主協會 TYAD)
學校調查前學務主任不當管教成立且情節重大,但僅予以記過一次處分;教育局事後要求學校召開教評會,但學校仍對前學務主任維持記過一次處分,教育局認為此懲處與「情節重大」完全不對等,於去年9月間依教師法主動介入,召開專審會將前學務主任停聘一年。
有關前學務主任等人渉霸凌部分,學校去年6月底調查結果霸凌不成立,教育局無法接受,外界關注事證及疑點仍未釐清,於去年7月4日將學校調查報告退回,後續家長也提出申復,學校重啟調查報告日前出爐,確定霸凌成立,今天學校教評會決議做出懲處,將前學務主任停聘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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