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道「被逼車閃燈+比中指」PO網公審 反被酸:三寶何苦彼此為難

記者林東良/台南報導

有網友在網路社群PO文指控,開車行經國1北上仁德服務站附近時,遇到一輛白色轎車開在後面一直逼車,還閃遠燈,之後換他們開車白車後面,結果反被對方比中指,網友:「這樣的行為是公然侮辱,太過分了吧」,卻遭網友反酸,沒看到對方逼車,反而是原PO未保持安全距離,緊貼著拍攝,國道警察四大隊表示如接獲檢舉將依法開罰。

▲有網友在網路社群PO文指控,開車行經國1北上仁德服務站附近時,遇到一輛白色轎車開在後面一直逼車,還閃遠燈,之後換他們開車白車後面,結果反被對方比中指。(圖/翻攝自爆料公社,下同)

▲網友在網路社群PO文指控,開車行經國1北上仁德服務站附近時,遇到一輛白車逼車,還閃遠燈,甚至還比中指。(圖/翻攝自爆料公社,下同)

▲有網友在網路社群PO文指控,開車行經國1北上仁德服務站附近時,遇到一輛白色轎車開在後面一直逼車,還閃遠燈,之後換他們開車白車後面,結果反被對方比中指。(圖/翻攝自爆料公社,下同)

國道警察第四大隊指出,有關網友PO文,指在國道1號北向近仁德服務區路段,遭1部自小客車惡意逼車,經檢視影片內容,影片中民眾行駛於國道1號北向近仁德服務區路段,以連續鳴按喇叭行為迫使他車讓道,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43條第1項第3款規定,汽車駕駛人駕駛汽車任意以迫近、驟然變換車道或其他不當方式,迫使他車讓道者,處新台幣6千元以上3萬6千元以下罰鍰,並當場禁止其駕駛。

國道警察四大隊說,經查四大隊17日迄今尚無接獲民眾通報該案,且尚未接獲民眾檢舉該案,如有接獲民眾檢舉將依規定舉發。四大隊呼籲用路人務必遵守交通規則,行車如發生糾紛應採取理性和平、合法方式解決問題,並撥打110報案或1968通報國道相關單位前往協助,以確保自身及其他車輛安全,切勿因一時情緒意氣用事而衍生後續衝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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