豐中霸凌案大逆轉! 前學務主任僅被停聘...高中生父不滿:應解聘

▲▼台中某公立高中一名學生疑被老師、教官長期霸凌而輕生,校方竟然在校園內宣導反霸凌,該校學生憤怒爆料。(圖/民眾提供,下同)

▲台中市豐原高中霸凌案結果出爐,前學務主任遭停聘,輕生高中生父親認為應解聘。(圖/ETtoday資料照,下同)

記者許權毅、游瓊華/台中報導

台中市豐原高中一名高中生,去年2月18日疑似不滿遭質疑偷錢,在校園內撒白包,最終輕生而亡。案件原本結果為「霸凌案不成立」,今傳出大逆轉,教評會決議霸凌案成立,前學務主任停聘、主任教官撤職、校安人員永不錄用。高中生父親則認為,前學務主任是霸凌主導者,應直接解聘。高中生的同學、學弟妹也得知此事,但看法兩極。

▲人本基金會痛批教育局對於豐中學生輕生案調查荒唐。(圖/記者游瓊華攝)

人本基金會轉述離世高中生父親說法,其父表示,無法接受前學務主任竟然連解聘都沒有,只有停聘。父親表示:「等了一年,終於有了明確結果,調查報告更確定孩子在學校遭到霸凌,而前學務主任在教室裡面放眼線盯著孩子,帶頭搜孩子的書包、外套,更逼孩子退學,身為霸凌案的主導者應該解聘1到4年,而非僅是停聘而已。」

▲▼台中某高中案事件處理大事記。(圖/翻攝臉書/臺灣青年民主協會 TYAD)

此外,與該名離世的高中生同屆的同學、學弟妹今日也得知此事。有同學向《ETtoday新聞雲》表示,看法其實有很多種,有些人認為迎來正義,有些人幫被懲處的老師抱屈。

台中市教育局指出,此案在去年2月發生,教育局對此遺憾事件發生不捨,積極要求學校展開調查,但學校態度消極不作為,去年3月23日教育局將校長、主任教官、教官及學務創新人員等有關人員,全數調離現職。

學校調查前學務主任不當管教成立且情節重大,但僅予以記過一次處分;教育局事後要求學校召開教評會,但學校仍對前學務主任維持記過一次處分,教育局認為此懲處與「情節重大」完全不對等,於去年9月間依教師法主動介入,召開專審會將前學務主任停聘一年。

有關前學務主任等人渉霸凌部分,學校去年6月底調查結果霸凌不成立,教育局無法接受,外界關注事證及疑點仍未釐清,於去年7月4日將學校調查報告退回,後續家長也提出申復,學校重啟調查報告日前出爐,確定霸凌成立,今天學校教評會決議做出懲處,將前學務主任停聘一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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