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底失聯移工逾8.6萬人 立法院法制局:修法納轉介機制

▲立法院議場(圖/記者周宸亘攝)

▲立法院議場。(資料照/記者周宸亘攝)

記者呂晏慈/台北報導

為解決國內缺工問題,台灣與印度上周簽署合作備忘錄(MOU),使移工議題浮上檯面。根據勞動部和移民署統計,去年底國內移工再度突破75萬大關,而失聯移工人數達逾8.6萬人,立法院法制局今年1月發布報告示警,藍領移工若遇雇主不當侵害,或無法適應惡劣工作環境,只能繼續隱忍或成逃逸黑工,建議修正《就業服務法》提供轉介機制。

根據勞動部去年12月統計資料,截至去年底,我國移工人數達到75萬3430人,其中產業移工有51萬9125人最多,另受惠於法規放寬,營建業及農業移工較上年度增幅分別達50.71%、24.80%。另一方面,根據移民署同月統計報告,失聯移工人數達8萬6352人,按職業類別統計,製造業為4萬9318人最多,其次是看護工2萬9202人。

立法院法制局今年1月發布調查報導表示,美國國務院2022年各國人權報告關於台灣部分,指出台灣聘僱外籍移工發生強迫勞動情事,主要發生在家事服務業、漁業、農業、製造業、肉類加工業與營建業等;家事移工屬勞動部核定的特殊行業類別,不適用基本工資及工時規定。

此外,法制局也談及失聯移工的議題指,據官方估計超過7萬2000位移工(截至去年底已逾8.6萬人)與其合法雇主失聯,可能繼續在台灣境內非法工作,未受相關勞動法規保障,這類非法移工大多從事家事移工或製造業,「這些研究資料有損我國國際社會形象,實值檢討改善」。

對此,法制局建議,現行《就業服務法》雖逐步修正放寬聘僱外國人留台工作年限及離境要求,但藍領移工始終受限於該法第53條第4項「不得轉換雇主或工作」的規定,原本該條文立法原因,是為了避免移工久居、或任何人媒介圖利,不過,有學者指出,藍領移工來台前多需借貸繳付高額仲介費,期待來台後由未來的勞動所得清償,若遇雇主不當侵害或無法適應惡劣工作環境時,只能繼續隱忍或成逃逸黑工。

法制局指出,雖然《就業服務法》於2012年修法後,新增經中央主管機關核准者得轉換雇主或工作的規定,不過,有學者認為外籍家事移工經常性超時勞動、無合理休假且缺乏隱私空間,易成為24小時待命工作方式,仍可能發生強迫勞動等不當情事,因此,建議新增「受雇主違法侵害或嚴重無法適應受雇環境」為家事移工轉換雇主或工作的事由,藉此提供轉介機制,以降低逃逸黑工發生機率。

另一方面,法制局表示,根據勞動部統計,近5年產業及社福移工申訴案件均約4萬多件,主要申訴內容包括管理、工資、契約、仲介及生活等爭議,現行「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裁量基準」規定每人居住面積僅3.6平方公尺(約1.09坪),扣除個人床位及衣物櫃後,所得空間所剩無幾,遭學者專家批評不符人性尊嚴,另外男性25人、女性15人配置1個盥洗設備也有防疫疑慮,建議提高每人居住面積,並降低廁所便坑、盥洗設備配置人數比。

最後,法制局亦指,現行雇主若沒有依照「外國人生活照顧服務計畫書」確實執行,將會依法限期改善、處以罰鍰、廢止招募許可或聘僱許可,其僅為裁量性行政規則,規範內容卻涉及雇主聘僱自由及權利,甚至可能影響受聘僱外國人在台生活權利,建議提升位階至法規命令,並考量於《就業服務法》新增明確授權依據的規定,以改善外籍移工生活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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