摩鐵%%30次!房仲帶小三澎湖員旅 正宮上公司粉專見姦情怒告

▲性愛。(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新北男房仲帶小三員工旅遊,被妻子上公司網站瀏覽照片抓包。(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PEXELS)

記者郭玗潔/新北報導

新北一名已婚男房仲上網認識小三,在幫她買賣房產過程,兩人發展成情侶,9個月間發生關係不下30次。人夫不僅送小三高級內衣,還帶她參加澎湖員工旅遊共睡一房,遭正宮瀏覽人夫公司網頁時撞見,怒告兩人求償100萬。新北地院審理,判兩人侵害配偶權,要連帶賠償80萬元。

正宮主張,她和丈夫婚後原本幸福美滿,前年丈夫對她的態度突然轉變,動不動就辱罵她,還時常晚歸。她起疑瀏覽丈夫任職公司的臉書,發現丈夫竟帶小三和同事到澎湖員工旅遊,經她質問後,丈夫才坦承小三名下有房要出售,因工作關係發展成情侶。她再檢視丈夫手機,發現丈夫親暱喊小三「寶貝」、「小白豬」,還買女性貼身物、高級內衣送小三,兩人同遊基隆、吃海鮮、上摩鐵共浴,互動宛如熱戀情侶,讓她相當打擊。

正宮指出,丈夫後來發覺小三已婚,且同時劈腿多名男子,憤而和小三吵架,被小三分手並聲請保護令。根據保護令內容顯示,小三雖曾表示「你沒有老婆我也不會跟你在一起」,但仍繼續和丈夫上摩鐵,且經她在2022年9月傳訊息懇求小三不要破壞她的家庭,小三仍持續和丈夫上床,兩人已侵害她配偶權,要連帶賠償100萬元。

全案審理時,人夫同意賠償,表示他透過網路交友認識小三,兩人從前年3月到11月間發生性行為不下30次。小三則辯稱,她因和人夫有專任委託銷售契約,人夫藉此瘋狂追求騷擾,她為了聲請保護令,報警時才對警察說人夫是她前男友,這並不能代表兩人曾交往。

法官檢視相關證據,認為小三和人夫多次約會吃飯、進出摩鐵,合照時也面露微笑擺出姿勢,看起來相當甜蜜,並沒有遭到脅迫的樣子,可見兩人已逾越一般男女關係。審酌人夫從事房仲業,年收2百萬,小三從事食品貿易,月收約10萬,判兩人連帶賠償80萬元。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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