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國安單位中校和妻子離婚後,又被求償百萬。(示意圖/取自免費圖庫xframe)
記者郭玗潔/台北報導
一名國安單位中校和妻子結婚17年,在今年1月和解離婚,前妻控訴中校在婚姻期間對房事需索無度,還嫌她「永遠只有那3種姿勢」,造成她身心痛苦,又懷疑她外遇,長期跟監她,還在她手機裝監控軟體,侵害她隱私權,提告求償100萬精神撫慰金。台北地院審理,法官認為前妻外遇屬實,無法就離婚部分求償,但中校長期嚴重侵害她隱私權,應賠償10萬元。可上訴。
前妻認為,她和中校因房事不協調,爭執長達10多年,中校不只對她索求無度,還埋怨她「永遠只有那3種姿勢」、「是妳性障礙、性冷感,心裡有什麼陰影嗎?」,要求她學習性技巧、協助打手槍,又因無法滿足而發生爭執,並多次向她提出離婚,讓她飽受折磨,身心都疲憊不堪。
前妻表示,2014年她因子女補習認識男子小王,兩人共同承租農地合作務農,只是因相談甚歡,有時談話過於縱情恣意而已,並沒有逾矩,但卻遭中校誤會出軌,派人尾隨跟監、竊取她車上的行車紀錄器,還在她手機上裝監控軟體,並揚言提告他們通姦,讓不懂法律的小王簽下不平等和解書。
前妻說,中校仍繼續跟監,還擬定「作戰計畫」傳送給她母親,要求她母親代為監控,向她家人、子女散布她外遇的不實訊息。中校在國安單位任職,還嚴重侵害她隱私,加上長年對房事需索無度及言語羞辱等精神虐待,都讓她痛苦不堪,只能離家分居,雙方婚姻無法維持應歸咎在中校身上,對他求償百萬,另外請求中校負擔2名未成年子女每月3分之2的扶養費各2萬8487元。
全案審理時,中校全盤否認前妻指控,認為前妻長期外遇才是婚姻破碎的主因。法官認為,前妻外遇屬實,無法對離婚請求賠償,且中校從家用小客車取得妻子外遇證據也無違法,不過雙方簽立和解書後,前妻自然不會同意讓中校繼續蒐證,中校卻長期在她手機上裝設監控軟體,並將資訊散布給第3人,嚴重侵害她隱私,判他要賠10萬,另子女費應由兩人平均分擔,中校需在2名子女成年前,每月各支付1萬6865元扶養費。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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