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真帝王行人」故意卡馬路!連公車也擋 公共危險罪送辦

記者賴文萱/高雄報導

高雄三民區熱河一街與自由一路口,一名男子被直擊站在路中不動,除了一度阻擋到公車前進,甚至還手插口袋,無視車流橫行馬路,行徑被諷為「真帝王路人」,影響往來行車安全。警方獲報後調閱監視器,後續循線通知男子到案,並依公共危險及強制罪函送偵辦。

▲▼高雄真帝王路人橫行馬路,最後被送辦。(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高雄「真帝王路人」橫行馬路,最後被送辦。(圖/翻攝社會事新聞影音)

三民一分局18日15時50分許獲報,一名男子蓄意在馬路中阻擋行進間的車輛,從網友拍下的畫面可見,這名男子無視當時綠燈往來的車輛眾多,手插口袋慢慢橫行馬路。十全所警網立即趕赴現場,但員警到達時並未發現該名男子。

▲▼高雄真帝王路人橫行馬路,最後被送辦。(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吳姓男子一度還人肉擋公車。(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經調閱檢視監視器影片,該男子疑有蓄意於路中阻擋行進間之車輛,涉觸犯刑法第185條第1項「…於陸路…,以他法致生往來之危險」之妨害公眾往來安全及刑法第304條強制罪等罪嫌,分局已循線通知26歲吳姓男子到案說明,釐清案情後依公共危險及強制罪函送偵辦。

▲▼高雄真帝王路人橫行馬路,最後被送辦。(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警方循線通知吳男到案,後續將依法送辦。(圖/記者賴文萱翻攝)

另吳男不遵守號誌、阻擋車輛一節,亦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78條第1項第1款「不依標誌、標線、號誌之指示…」,及第4款「於交通頻繁之道路,任意….或坐、臥、蹲、立,足以阻礙交通」規定,各款可處新台幣500元罰鍰,也一併予以告發,以維護交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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