批綠硬拗「禁團令」法源 黃國昌嗆交通部:禁令幾月幾日生效?

記者袁茵/台北報導

台灣旅行社赴中國大陸的禁團令原訂3月1日鬆綁,但交通部觀光署卻在春節前臨時要求業者停招赴陸旅行團,外界質疑法源依據何在,觀光署搬出2條法源,仍被認為是硬拗。民眾黨團總召黃國昌19日批評,交通部用了不確定的法律概念,但無法當禁止命令的依據,反問交通部依照《發展觀光條例》做出的禁止命令,是幾月幾日生效?

▲▼民眾黨立院黨團召開國會改革2.0記者會,強調落實責任政治加強制衡監督機制。記者會由民眾黨立委:總召黃國昌、副總召黃珊珊、陳昭姿委員、吳春城委員、麥玉珍委員、張啟楷委員共同召開。(圖/記者湯興漢攝)

▲民眾黨立院黨團召開國會改革2.0記者會,總召黃國昌。(圖/記者湯興漢攝)

民眾黨立院黨團於19日上午召開「國會改革2.0」記者會,針對禁止旅遊團赴陸的法源依據,交通部長王國材舉《發展觀光條例》第53條、「旅行業管理規則」,但2規定能否說服國民?黃國昌表示,這件事非常簡單,大家看民進黨政府對於禁止法源的事情前後不一致,說法一日數變,就可以看出《發展觀光條例》是因找不到任何法源的情況下,硬掰出來的法條。

黃國昌提及,民進黨政府宣布禁團令至今,根本講不清楚法源基礎為何,一開始回應是疫情,但等到被戳破疫情早已結束、中央指揮中心已解散,民進黨立委才跳出來說是《兩岸人民關係條例》,且還對民眾黨主席柯文哲潑糞、說柯心中沒《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才會不知道法源是什麼。

黃國昌指出,自己也公開請教過行政院長陳建仁,結果搞了半天,整個民進黨政府包括陳建仁在內,也發現《兩岸人民關係條例》根本沒法源,「所以我才特別發臉書請教民進黨鍾佳濱大委員,你所謂的《兩岸人民關係條》到底是哪一條,要不要講清楚?若講不清楚的話,當初對柯文哲潑糞不用出來道歉嗎?基本的擔當都沒有嗎?」

黃國昌批評,民進黨政府被逼到沒辦法,胡亂找《發展觀光條例》當基礎,但《發展觀光條例》條文是透過不確定的法律概念,做事後評價處罰依據,所謂不確定的法律概念是指「侵害國家利益」,但什麼是「侵害國家利益」?這是一個不確定的法律概念;過去《發展觀光條例》該條的處罰條文,大概集中在有人非法跑來台灣,結果旅遊業者幫忙作假文章,使對方進來,交通部才用過《發展觀光條例》。

黃國昌說,《發展觀光條例》不是事前可以發禁止命令的依據,這樣硬拗的說法出來後,從學界到業界罵聲一片,「民進黨政府確定還要這樣繼續拗下去嗎?我們可以問得更具體,請問你依照『發展觀光條例』所做的禁止命令,是幾月幾號生效的?請交通部回答。」不要用一個謊言、荒謬說法,想要拯救前面另外一個謊言、荒謬說法,因為最後會被謊言、一而再再而三的荒謬說法所淹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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