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市衛生局。(圖/記者吳世龍攝)
記者吳奕靖/高雄報導
食藥署今(19)日公布「112年調理速食麵乾製品製造業稽查專案稽查結果」,有6件標示違規,其中包括漢來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的「來拌麵椒麻醬香」標示不符規定,開罰3萬元,而高雄市政府衛生局表示除了開罰之外,還要求回收改正之後才可以再販售。
高雄市衛生局表示,去年9月5日會同食品藥物管理署南區管理中心執行專案到漢來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稽查,查該公司販售「來拌麵椒麻醬香(五辛素)」產品,內容物標示內容排序為花菇、洋蔥、麵輪、紅蔥頭...等未依照生產使用量由多至少排序及全展開,前述事項違反食品安全衛生管理法第22條規定裁罰新臺幣3萬元整,已令業者回收並完成改正不合格產品標示後始得販售」。
▲食藥署泡麵稽查。(圖/食藥署提供)
食藥署聯合地方政府衛生局共同執行「112年調理速食麵乾製品製造業稽查專案」,總計查核56家業者,抽驗154件麵體、乾燥蔬菜包、調味粉包及其相關原料等檢驗環氧乙烷及磷化氫殘留,皆符合規定。
食藥署副署長林金富表示,查獲存放逾期半成品的是台南市華山興企業有限公司德崙廠,稽查發現存放逾期半成品的「當歸粉包(有效日期2022.12.01)」和「麻油包(有效日期2022.11.29)」,台南市衛生局已依違反食安法裁處6萬元。
另外,新北市好食樂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的「老媽拌麵 酸辣拌麵」則是標示成分未依其含量多寡由高至低分別標示,且未標示過敏原(芝麻)的顯著醒語, 新北市衛生局依違反食安法裁處6萬元罰鍰。
而高雄市漢來美食股份有限公司的「來拌麵 椒麻醬香(五辛素)」是產品標示成分未依其含量多寡由高至低分別標示,高雄市衛生局依食安法裁處3萬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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