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鐵痴漢鎖定正妹蹭臀猥褻。(示意圖/資料照,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記者許力方/台北報導
「區間車上的變態慣犯!」女大生去年7月在網路論壇Dcard發文爆料,搭乘台鐵、北捷時都遇到一名男子5次性騷擾,忍無可忍便拍下照片張貼上網,結果文章引起關注,其他2名受害者也挺身提告。檢方認為,嫌犯金姓男子涉嫌猥褻3女,以下體撞、貼臀部,最長達數十分鐘,依強制猥褻罪將他起訴。
女大生以「區間車上的變態慣犯」去年7月發文,控訴從4月起搭乘台鐵,從新竹到基隆的早上區間車,或搭北捷藍線時,都遇到一名男子尾隨和性騷擾,次數達5次。女大生事後向鐵路警察指控,變態男子特徵是戴口罩,穿白T、黑褲、白鞋、手拿咖啡色包包,鎖定目標後,就會移動至後方,仗著火車上人擠人,以生殖器磨蹭對方屁股,她忍無可忍拍照貼上網,呼籲其他人注意。
爆料文一PO出吸引關注,又有另外2名正妹出面報案,稱看到文章驚覺遭同一名痴漢性騷擾,紛紛提告。檢警循線追查,發現嫌犯金姓男子最早從2022年就開始犯案,到2023年期間,共對3名被害人犯案8次,地點遍布台鐵新北板橋、樹林、鶯歌的區間車及北捷板南線,假借車廂人潮擁擠,站在被害女後方,以下體撞臀方式猥褻。
發文的女大生因外貌姣好,連日遭金男3次猥褻,甚至一路從台鐵尾隨到北捷,不過女大生所述的5次性騷擾中,有2次因監視器畫面死角等證據不足,無法認定犯案。
檢警調查發現,即使被害人察覺遭猥褻,不斷閃避、換位置、眼神對視或以隨身物品阻擋警告示意,金男仍違背意願強行貼臀,時間從30秒到最長數十分鐘不等。新北地檢署認為,金男已明顯違反被害人意願及侵害性自主權,並非只是對被害人身體為偷襲或短暫性的不當觸摸,依強制猥褻罪將他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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