陳幸妤醫療糾紛被求償130萬 二審開庭解除委任「父親陳水扁」訴代

2024年02月20日 02:30

▲台南高分院召開南科情殺案辯論庭,被控殺人的洪振凱當庭認錯,並請求法官改判他15年有期徒刑。(圖/記者林東良翻攝,下同)

▲陳幸妤醫療糾紛被提告求償130萬元,台南高分院二審開庭,她解除委任父親陳水扁擔任訴代。(圖/記者林東良翻攝)

記者趙蔡州/綜合報導

前總統陳水扁的女兒陳幸妤2021年遭人指控醫療疏失,多次協商破局後被對方提告民事求償130萬元,她一審委任父親陳水扁訴訟獲判免賠,事件引發外界關注。案件上訴二審後,台南高分院19日首次開庭,不過這次陳幸妤解除了由父親當訴訟代理人,改委任律師蔡淑文擔任辯護律師。

陳幸妤2021年與周姓女子發生醫療糾紛,雙方多次協商和解卻無法達成共識,周女因此提告她過失傷害與民事求償130萬元,民事一審她委託父親陳水扁進行辯護。根據《民事訴訟法》規定,只要經審判長許可,可委任具有法律背景,或當事人配偶、三親等內血親與二親等內姻親的「非律師」擔任訴訟代理人

一審法官認為,陳水扁的律師證照雖然被法務部廢止,但確實曾經是經驗豐富的執業律師,為女兒擔任訴訟代理人,能力綽綽有餘,且陳水扁也未被宣告禁治產或輔助宣告,考慮後同意了由陳水扁擔任陳幸妤的訴訟代理人。台南地院2023年10月宣布一審判決,由陳幸妤贏得官司,免賠周女130萬元。

周女不服上訴二審,台南高分院19日首次開庭,陳幸妤解除了由父親當訴訟代理人,改委任律師蔡淑文擔任辯護律師,這次庭上只有蔡淑文與周女到場。蔡淑文表示,陳幸妤已經口頭解除由陳水扁擔任訴訟代理人,交由她代為幫陳幸妤辯護,陳水扁後續也會向高分院遞狀解除委任。

周女在庭上要求勘驗她提供錄音光碟內容,不過蔡淑文聽完錄音後以「內容非連續性」質疑錄音真實性,全案將擇期再開。至於周女提告陳幸妤過失傷害部分,台南地檢署調查後,認定陳幸妤並無醫療疏失,予以陳幸妤不起訴處分,周女申請再議但被駁回,全案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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