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聊男子狂打大竹派出所110報案專線,依社維法送辦。(圖/翻攝自大竹派出所官網)
記者唐詠絮/彰化報導
彰化市1名葉姓男子,去年11月間,飲酒後無故狂打24通110報案專線,不表明身分、也不表明報案原因,甚至還不出聲,彰化警分局大竹路派出所員警勸阻他也不聽,警方因此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將他移送彰化地方法院,法院審理後裁罰8千元。
判決書指出,葉男從2023年11月1日19時24分許,連續打了24通電話到大竹派出所報案,員警擔心出事,一再詢問為何撥打110?對方就是不說報案原因,也不開口說話,員警只好跟提醒「你再亂打110,就依社會秩序維護法第85條第4款規定辦你,請勿再撥打110專線,否則將依法查處」。
案發後員警依據通話紀錄、員警執勤密錄器影像、擷圖畫面移送,法官審酌被葉男一再撥打110報案專線電話,騷擾執勤員警,經勸導不聽,在其占用線路之下,排擠到其他真正需要警政資源協助者,已影響報案專線的正常運作,依違反社維法,裁處8千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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