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費審議會名單月底出爐!排碳大戶採最高標減量「折扣可過半」

▲▼環境部長薛富盛 答詢 立法院社福衛環委員會 聯合國氣候變遷大會後續因應報告。(圖/記者屠惠剛攝)

▲環境部長薛富盛表示,21名碳費費率審議會委員名單下周正式出爐,3月開會討論費率。(圖/記者屠惠剛攝)

記者許敏溶/台北報導

環境部在1月初首度公開碳費收費計算公式,外界好奇後續進度。環境部長薛富盛今(20日)表示,今天召開碳費遴選委員會的學者專家遴選,預計最慢下周選出21名碳費費率審議會委員,3月份規劃召開兩次碳費審議委員會,希望收費辦法定案;若排碳大戶提出自主減量並採取歐盟最高標準,「折扣會非常非常大」,可能達到一半或更高。

為實施我國碳定價,環境部在去年底先發布「碳費費率審議會設置要點」,並在1月初公布碳費收費計算公式。針對直接或間接年排碳量達2.5萬噸以上的排碳大戶,碳費應繳費額為(排放量-2.5萬公噸二氧化碳當量)×收費費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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環境部今天舉行媒體餐敘,對於碳費推動進度,薛富盛表示,今天召開碳費遴選委員會的學者專家遴選,從各界推薦近70、80的四個領域學者專家中,遴選出3倍人選,再送到環境部勾選,預計2月底之前選出21名碳費費率審議會委員。

薛富盛說明,3月份規劃召開兩次碳費審議委員會,環境部會提供委員多方面資料,希望能夠審閱資料後,收費辦法定案,幫環境部訂出合理兼顧國家減碳目標與環境永續、產業發展等的方案。

至於碳費的徵收方式,薛富盛說,目前大致已經有共識,假如排碳大戶不提自主減量,可能面臨徵收正常碳費費率,「碳費費率可能不會太低」,若提出自主減量計畫,可分成兩類,若採用歐盟高標準,給予排碳大戶「折扣會非常非常大」,可能達到一半或更高,但不可能免繳,若無法達到最高標準,而是採指定目標,環境部會衡量公司產業與型態與碳排量,再給予折扣,但就會比較低,而自主減量是五年為一期,對公司來講很有誘因。

此外,去年2月公告實施《氣候變遷因應法》,之後12項優先子法,目前已完成7項子法公告。薛富盛表示,預計下個月第8個子法會公告,最後4個子法,都是和碳費相關。希望在3月底前預告,接下來會有2個月研商期,會繼續和社會對話,希望討論出對產業可實質減碳,但對產業發展與競爭力不會造成太大影響的方法。

3月底要公布碳費費率,4月又要調整電價,外界擔心可能對民生造成衝擊。薛富盛坦言,當然可能對民生有些衝擊,但政策推動不要受單一事件影響,環境部會持續推動,該做的工作都做好,實施時間則可以討論,環境部不會因為是看守內閣,或四月份要調整電價,以及未來可能因ECFA終止,而停止推動政務的腳步,明年碳費會正式繳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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