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證監局開出2024「1號罰單」。(圖/翻攝新京報)
記者魏有德/綜合報導
廣東證監局近日發開出2024年「1號罰單」,一名約70歲的謝姓大媽因借用他人帳戶從事證券交易被處罰。罰單顯示,謝姓大媽借用多達5個證券帳戶從事交易,交易總額高達35.77億元人民幣(約156億元新台幣)。廣東證監局按規定責令謝姓大媽改正,並給予警告,處以40萬元人民幣(約174萬元新台幣)的罰款。
根據該份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被處罰者為謝某娣,女,195X年1月出生,住址登記在浙江省寧波市海曙區。
她在2019年10月16日至2023年3月27日間,共借用5個證券帳戶從事證券交易,分別為「胡某琴」證券帳戶、「張某」證券帳戶、「尤某珍」證券帳戶、「姚某鳴」證券帳戶及「趙某」證券帳戶等。
謝姓大媽在借用期間與帳戶提供方約定按一比二的比例出資,實際投入交易資金。經統計,上述證券帳戶在借用期間合計發生證券交易35.77億元(人民幣,下同),其中股票、可轉債等交易4.90億元,質押式國債回購交易30.87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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