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花帶著房客看房,沒想到因此遭到性侵。(示意圖/免費圖庫Pixabay)
記者柯振中/綜合報導
新北市一名陳姓男子假借租屋的名義,約素不相識的女房東小花(化名)看房,沒想到竟拿剪刀抵住小花的脖子,動手性侵得逞。新北地院審理後,判陳男7年6月,民事的部分則須賠償6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
根據判決書內容,陳男2020年間透過友人,得知小花在新北中和有一處房屋要出租,於是假借看房的名義,與友人一同前往案發地點。
後來友人因為工作先行離開,陳男竟拿出紅色大剪刀,抵在小花的脖子上,說出「妳已經沒有機會了,妳就給我一次吧」等話語。
小花遭受生命威脅,不斷央求陳男放下,同時也不敢再拒絕、抵抗,就這樣遭到侵犯得逞。後來小花請陳男幫忙拿衛生紙,並且藉著間隙逃脫,向社區的保全人員求助,全案才曝光。
▲小花遭持剪刀抵著脖子,心生畏懼不敢反抗,因而遭到侵犯。(示意圖/123RF)
對此,陳男則辯稱,他與小花見面過3、4次,都是透過友人的帶領,前往案發地點吸食毒品,當天與小花發生關係後,因為沒給予毒品,加上他的手機裡有跟其他女性的對話訊息,惹得小花不開心,小花才會報警。
不過,新北地院法官審理後,不採信陳男的說法,斥責陳男這種行為,對小花的性自主決定權、人格尊嚴戕害甚鉅,造成小花心中陰影,且恐怕終生難以抹滅,因此依照攜帶凶器強制性交罪,判處7年6月有期徒刑。
至於民事的部分,小花向陳男求償100萬元,言詞辯論當天陳男沒到場,新北地院法官因此判賠60萬元,刑事、民事的部分都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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