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花1420萬追愛「婚約泡湯」心碎提告 結局一毛都拿不回

記者黃翊婷/綜合報導

男子阿強(化名)2021年間對女網友美美(化名)展開追求,聲稱雙方是以結婚為前提交往,但先後花費1420萬餘元之後,對方卻態度丕變,這才決定提告要求返還100萬元。但台中地院法官審理之後,認為美美並未使用詐術,也沒有答應結婚,結婚計畫只是阿強一廂情願,最終裁定駁回他的告訴,全案仍可上訴。

▲▼結婚,新娘,婚禮,新人,禮服,婚紗,白紗,捧花。(圖/CFP)

▲阿強聲稱是以結婚為前提與美美展開交往。(示意圖/CFP,與本文當事人無關。)

阿強在判決書中主張,他是在網路直播平台結識美美,並於2021年10月間展開追求,美美同意以結婚為前提交往,同時約定要求他幫忙還清貸款、買房,等到存夠錢再結婚,他前前後後拿出1420萬6000元,美美卻在2022年8月中旬態度大轉變,且不願意返還交往期間獲得的款項,這才決定提告求償100萬元。

美美則表示,是阿強主動展開追求,並提議幫忙還貸款、買房以及存錢,她從未答應要與阿強結婚,僅答應交往,況且交往期間阿強沒有向她求過婚,雙方也沒有談論過任何結婚的事宜,後來她發現阿強疑似已有家庭,喪失信任才會分開。

台中地院法官檢視兩人的LINE對話紀錄截圖,發現確實是阿強主動提議交往,美美並未以結婚為由索討金錢,因此難認美美有任何詐欺行為;此外,阿強自稱與美美訂有婚約的時候,仍與另一人保持著婚姻關係,和美美談論分手時也多次強調兩人之間的「男女朋友關係」,始終沒有提及取消婚約一事。

法官認為,對話紀錄最多只能證明阿強和美美曾經交往,無法證明雙方有婚約關係存在,雖然阿強出示一張寫滿結婚計畫的便條紙,但這只是他一廂情願的規劃,也無法證明美美是否知道交往期間的贈與均附有結婚的負擔,最終認定阿強的主張無理由,裁定駁回,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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