館長稱「民進黨開的槍」挨告誹謗出庭 又因1個字生氣了

記者劉昌松/台北報導

館長陳之漢在選前網路直播中,談到自己2020年遭槍擊案時表示,「我現在認定就是民進黨開的槍,但是沒有證據」,並不斷質疑民進黨執政貪污,引起民進黨不滿提告誹謗。台北地檢署22日首次傳喚陳之漢開庭,陳之漢強調是不滿執政黨「告人民,讓人民不能講話」,並稱自己說了1句當官的好削,就被律師說「削」這個字就是誹謗,讓他十分不滿。

▲▼陳之漢出庭。(圖/記者劉昌松攝)

▲陳之漢因指槍擊案是「民進黨開的槍」,被以誹謗案被告身分傳喚出庭。(圖/記者劉昌松攝)

陳之漢2020年8月28日凌晨2點多,與助理一起離開自家健身俱樂部林口旗艦館時,遭埋伏等候的劉丞浩持槍連開3槍,陳之漢右手、右腿中彈,從車內滾出倒臥血泊,過程全被助理直播傳送全網。

槍手劉丞浩隨後帶槍自首,試圖以個人恩怨擔罪,但檢警查出背後為竹聯幫寶和會組長施俊吉,依殺人未遂罪起訴後,經法院判刑16年,槍手劉承浩判15年6月,寶和會會長林修伯、副會長梁智勝各被依《組織犯罪條例》判刑1年,全案在2023年1月間定讞。

2023年8月15日,網友在直播中詢問館長對槍擊案的看法,陳之漢公開表示,「我現在認定就是民進黨開的槍」,並點名綠營人士指出,「陳明文違法接見幫寶和會(成員),鍾文智後面的金主余天領20幾個立委,幫寶和會的金主直接開脫,民進黨跟寶和會,就是麻吉麻吉,然後來開槍我,我是沒證據啦。」

民進黨2024大選律師團蒐證後,認為陳之漢毫無證據就造謠抹黑,「所言全都不是事實,當然不會有證據,有的只是其個人的想像,而想像不能當成造謠、誹謗的證據。」

陳之漢今天上午在友人陪同下,以妨害名譽被告身分現身北檢,經檢察官1個小時庭訊後,面對媒體採訪表示自己被告的事情很多,「我懷疑槍是他們開的啊,說他們貪汙啊,他們提告好幾個項目。」

陳之漢表示,「這是替人民講話的代價,這個要習慣,如果批評政府,他們就用這個方式去告你,台灣就是這樣」,「沒想到一個政府權力這麼大,這麼多錢,拿人民的稅金,告人民,讓人民不能講話。我剛有一句,當官的這麼好削,律師就說削這個字就是誹謗,他們就是抓你的字嘛,那政論節目每個都要被告,講法比我扯一百倍,每個都要被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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